2020年1月26日 星期日

廣東省公共場所不戴口罩將被處罰

信報財經新聞

廣東省衞健委公布,各公共場所經營者、管理者應當要求進入其場所的人員佩戴口罩後,方可進入其經營的公共場所,並在場所入口處設置清晰的佩戴口罩的提示;對未佩戴口罩進入場所者應當予以勸阻,對不聽勸阻的人員依據規定向相關主管部門報告,由各相關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依法處理。

阻礙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人員執行職務,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處罰。通告指出,公共場所包括候診室、候車室、候機室、候船室、酒店、餐廳及咖啡館。


1 則留言:

CYL 提到...

中了圈套了,想广独想疯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