俾你是業主你會點做 ?
有錢的業主可以等, 無錢的業主就好頭痕..........但掉咗人地的野是好無良......
星島日報
紅磡今日清晨發生租務糾紛事件,一名地產代理報警。
警方今日清晨6時13分接獲報警,指其兩名租客本租住的紅磡愛景街8號海濱南岸一單位,因疫情滯留在內地未能返港交租,被業主通知經紀到場,指租客違約,要收回單位,並欲將租客在單位內的物品搬出屋外。
警員到場了解後,指事件涉及租務糾紛不涉及刑事成分,遂將案件列作「雜項」,由業主、租客及地產代理三方自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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