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岑健樂)內地持續加強打擊互聯網企業壟斷市場行為。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昨公布,對互聯網領域10宗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案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其中包括騰訊(0700)收購猿輔導股權案、百度控股收購小魚集團股權案,並對涉及的12間企業分別處以50萬元人民幣罰款。
其他案件還包括:銀泰商業(集團)收購開元商業股權案、成都美更美信息技術公司收購望家歡農產品集團股權案、宿遷涵邦投資管理公司收購江蘇五星電器公司股權案、蘇寧潤東股權投資管理公司收購上海博泰悅臻電子設備製造公司股權案。以及滴滴移動私人有限公司與軟銀股份公司設立合營企業案、好未來教育集團收購噠噠教育集團股權案、北京牛卡福網絡科技收購河北寶兌通電子商務公司股權案。
市監總局指出,經過調查後,發現該10宗案件均違反中國反壟斷法第21條,構成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評估認為不具有排除、限制競爭效果。
騰訊回應:全面做好監管要求
市監總局公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2018年11月,騰訊通過與猿輔導簽訂F輪股權認購協議的形式,認購該輪融資發行股份的83.33%,取得對猿輔導的控制權,屬於《反壟斷法》第20條規定的經營者集中。雙方的營業額均達到《國務院關於經營者集中申報標準的規定》第三條規定的申報標準,屬於應當申報的情形。2018年11月29日,猿輔導完成股權變更登記,在此之前未向該局申報,違反《反壟斷法》第21條,構成未依法申報違法實施的經營者集中。市監總局同時還評估了騰訊收購猿輔導股權對市場競爭的影響。
騰訊及後回應稱,已經收到通知並高度重視,將積極對未及時申報等事項進行整改,嚴格根據監管部門的要求,全面做好相關的合規申報工作。
量子躍動母公司——字節跳動亦回應表示,量子躍動與上海報業的合資公司未曾營業,且出於商業考慮已在今年1月26日註銷。
另外,工信部發布新一批《關於侵害用戶權益行為的APP通報》名單,表示近期依據相關法規展開專項整治行動,組織第三方檢測機構對手機應用軟件進行檢查,督促存在問題的企業進行整改。
工信部:136款APP限期完成整改
截至目前,尚有136款APP未完成整改,包括騰訊手機管家、攜程租車、滬江小D詞典等,涉及違規收集個人信息、強制用戶使用定向推送功能等問題。工信部要求涉事APP在3月17日前,完成整改落實工作,逾期將依法依規組織開展相關處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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