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8日 星期一

坑渠油:強冠原料油不合格 食藥署沒收銷毀

on.cc東網專訊

【on.cc東網專訊】 黑心劣質豬油事件持續延燒,食品藥物管理署今日公布檢方追查強冠公司使用回收劣質豬油採樣之檢驗結果。食藥署副署長姜郁美表示,儘管相關油品經精煉後符合檢驗標準,但其油品生產使用原料經判定為「不合格」,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規定即為不法產品,均將依法沒入銷毀。
食藥署研究檢驗組長陳惠芳表示,高雄市衛生局於9月5日配合檢調送驗4件檢體,其中3件檢體為自胡信德工廠之油水分離槽所抽取之廢氣回收油,1件檢體為自強冠公司油槽中所抽取、尚未精煉的原料油。經連日趕工,已就包括砷、鉛、汞、銅錫、鉻等重金屬以及酸價、黃麴毒素、總極性物質、苯駢芘、動物成分等完成檢 驗。陳惠芳指出,檢驗結果顯示,胡信德工廠的廢棄回收油檢體之酸價與苯駢芘含量偏高,其餘檢驗項目的檢驗結果均為未檢出或在正常範圍值;強冠公司未精煉原料油的酸價偏高,其餘檢驗結果均為未檢出或在正常範圍值。陳惠芳強調,強冠公司未精煉原料油的酸價為2.3mg KOH/g fat,高於CNS食用豬脂標準(1.3 mg KOH/g fat)及油炸油之換油標準(2.0 mg KOH/g fat),苯駢芘則符合歐盟食用油脂標準與台灣食用油脂企業指引。顯見油品的檢驗不能單靠檢驗結果,原料端的管控才是關鍵!陳惠芳說,胡信德工廠的廢棄回收油,經檢驗結果重金屬砷、鉛、汞、銅、錫與鉻均未檢出或於正常範圍。同時,並未檢出黃麴毒素、總極性物質。而一般判定油脂新鮮度的酸價則為2.7~3.0 mg KOH/gfat,高於CNS食用豬脂標準(1.3 mg KOH/g fat)及油炸油之換油標準(2.0 mg KOH/g fat)。陳惠芳表示,檢驗胡信德工廠的廢棄回收油苯駢芘含量為0.9至6.6 ppb,有2件檢體高於歐盟食用油脂標準與台灣食用油脂企業指引(2 ppb)。其動物成分為極微量之豬陽性,對牛、雞、魚均為陰性。由酸價與苯駢芘之含量偏高結果推測,該3件檢體可能來自回收之油炸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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