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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防止嚴重的食物中毒,日本當局周三開會決定,下月中旬起,禁止餐飲店等供應生豬肝及生豬肉商品。
繼
3年前禁止餐飲店等供應生牛肝之後,厚生勞動省周三召開食品衞生小組會議,根據《衞生食品法修改法規》,下月中旬起,禁止餐飲店提供生豬肝及生豬肉。此後
餐飲店若要提供豬肝等食品,須將豬肝內部以攝氏63度加熱30分鐘以上。若違反這項規定,業者將被處2年以下徒刑或200萬日圓(約港幣12.5萬元)以
下罰金。
此外,生豬肝的表面易有沙門氏菌等細菌,易引起食物中毒。最壞的情況可能含有致命的戊型肝炎病毒。日本國立傳染病研究所表示,2011年日本罹患戊型肝炎者有55人,但2012年以後增加,2014年有146人,創新高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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