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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會議今日批准港燈興建一台價值41億元的新燃氣發電機組L11,其中接近6億元先入帳,其餘30多億元暫不入帳,港燈稱L11不會對未來兩年的淨電費
有任何影響,維持早前五年凍結電費的承諾,但市民不要高興得太早,因為港燈尚未入帳的35億元投資,或會於2019年入帳,意味著港燈擁有2019年加電
費的理據,市民或要捱貴電費。
為滿足政府2020年天然氣發電比率增至五成的目標,港燈繼去年底獲政府批准興建30多億的新燃氣發電機組
L10後,再建多一台41億的新燃氣發電機組L11,其中的5.68億元將會在現行《管制計劃協議》的餘下年期,即截至2018年底入帳,令港燈的總資本
支出由現時的130億元增加至136億元。
港府指,L11對港燈2017年及2018年電費的影響分別約為百分之零點二及百分之零點三。
港燈則稱
L11不會對2017年和2018年的淨電費有任何影響,不會調高電費,但未有透露新投資餘下的35億元何時入帳,估計最快可於2019年入帳,屆時港燈
的資產值增加,成為加電費的理據。
港府表示,《管制計劃協議》在2018年屆滿,現時正與港燈磋商下一份《協議》的准許回報率、營運成本、售電量、燃料價格及電費穩定基金和燃料價條款帳日後的變動,現階段無法確定電費最終的加幅,強調會努力在達至排放上限目標及紓緩電費對市民的影響之間取得平衡。
2 則留言:
又加??無指景加?
世界政府應終止其專利權,推動任何免費能源開發!
特別由大氣中電子取得電力,拒絕一早比人買左專利收埋唔比世人用果個家族!
我地自行開發「無線電」技術!做幅世人!
簽下的約, 無得議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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