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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銀行因迴避風險、影響普及金融及正當企業獲得銀行服務,金管局為此發出通告,要求銀行採取行動,包括銀行高級管理層應檢討現行程序及處理手法,確保符合
金管局提及的原則,若有不符之處,應通知金管局有關糾正措施的計劃及時間表。
若銀行的總行或海外有關當局所訂的規定或標準,可能與實施上述原則有矛盾,應向金管局匯報,以期妥善解決事宜。銀行亦應為前線員工提供適當培訓,確保員工清楚明白及貫徹執行。
通告亦指,應提交告知銀行董事局及區域總部或總行的管治及合規部門主管,確保客戶盡職審查程序符合通告所載的風險為本原則、以及與客戶溝通方面的規定。
金管局稱,會與銀行業界商討,如何使識別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風險、與落實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規定更為一致及有效,從而減少「迴避風險」過程中產生的副作用,亦會與業界公會及訂立國際標準的組織合作,透過創新科技減輕因遵守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規定所牽涉的負擔,其中包括但不限於利用「專業
資訊機構」提供的平台,協助客戶盡職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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