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n.cc東網專訊
受社會福利署資助的非政府機構(NGO),按「用者自付」原則可向服務使用者收取費用,但收費水平自1998年開始凍結,一直維持在1997/98年度的水平。根據社署提交立法會的文件,將於下月1日起分階段調整48項服務收費。
文件顯示,社署將按本年度的水平,調整2018/19年度的收費,金額增幅介乎1至64港元。收費將分階段調整,下月1日會先上調會員費,7月1日上調服務收費,最後會在10月1日上調住宿照顧的相關收費。
綜合家居照顧服務的膳食服務費將按綜援水平增加2.15%至3.17%,如收入在綜援水平1.5倍以上的使用者,每餐由18.6港元,加到19港元。長者日間護理中心的服務費將由914港元增至1002港元;提供持續照顧的護理安老院住宿月費由2000港元增至2060港元;混合式安老院住宿月費則由1481港元上調至1559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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