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官員騙財案手法如出一轍!警方於11月3日接獲一名70歲女子報案,指於9月先後接獲自稱為「衞生署」及「內地公安」的男子來電,指受害人涉嫌違反防疫規定及與一宗內地洗黑錢案件有關,並要求事主提供個人及銀行戶口資料以協助調查,事主不虞有詐,按指示提供資料。直至11月事主發現銀行戶口內約1400萬元被人轉走,於是報案。
警方經調查後,將案件列作「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交由沙田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暫未有人被捕。
警方重申,串謀詐騙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十四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警方高度關注電話騙案,並有以下呼籲:
(1) 任何自稱內地政府或執法機構,並要求受害人交出銀行或個人資料,均為詐騙;
(2)任何經電話自稱內地政府或執法機構,並要求受害人開設一個銀行賬戶以證清白,或要求受害人進行資產審查,提及保密協議條款或要求轉帳匯款,均為詐騙;
(3) 香港警方、內地政府或執法機構及均不會要求任何人經電話或其他社交應用程式進行筆錄口供,亦不會透過相關渠道發出通緝令,上述情況均為詐騙;
(4) 任何人經電話自稱親友,指自己更換新電話號碼,並要求受害人借錢及匯款,均為詐騙;
(5) 如有任何懷疑,市民應致電反詐騙協調中心二十四小時熱線18222查詢;
(6) 請向身邊的親友,尤其是長者,分享以上的防騙訊息,避免他們成為下一個受害者。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