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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民航局今日公布,因應世界各地流行使用電子香煙,明年1月1日起,乘客必須把隨行的電子香煙放在手提行李內,並且只能攜帶自用量。
民航局同時公布,手提式或內置鋰電池的電子產品,例如手提電腦、手機、照相機、攝錄機等等,若其鋰金屬電池含量不超過2克,或鋰離子電池容量不超過100瓦時(Wh),乘客可選擇把該電子產品放在寄存或手提行李內。
民航局又稱,但若該電子產品的鋰金屬電池超過上述限制,攜帶者便需提前向航空企業提交申請,獲批准後可按要求放置在手提或寄存行李內;而所有備用電池仍維持以手提行李方式攜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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