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不良營商手法調查課第一組指揮官黎嘉樂表示,裝修公司除以先動工後報價方式迫令事主就範,報價單亦有隱藏收費,例如漏空拆牆工程的總收費,並於追加單中向事主逐呎追加有關費用。
另外,報價單亦有不公平條款,如要求事主於簽約後先付4成費用,用料到地盤後再付4成費用,其餘2成完工後支付。海關認為工程需按進度付款。
黎續指,雖然裝修工程較複雜,行業報價單亦無統一格式,惟海關提醒消費者需於取得裝修公司總開支報價後才簽約,日後如有工程追加,裝修公司亦應獲得客人同意後才開展工程。經修訂的商品說明條例實施以來,海關共收到72宗有關裝修業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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