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日報
內地《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明年1月1日出台,個人在內地居住滿183天,就需要申報全球收入,包括在境外的存款利息、股息和出售物業等收入。
羅兵咸永道香港稅務合夥人王曉彥出席一個電台訪問後表示,明年的內地個人税改或對經常北上工作的港人有影響,希望香港政府跟與國家税務總局能給予有關港人,提供一個優惠的過渡性安排及提供税務優惠。
她透露,目前跟國家税務總局在溝通的過程中,惟暫未回應,並期望有關部門在年底前公布細節的消息。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將於下周三公布任內第二份施政報告。王曉彥透露,希望政府透過税務優惠鼓勵本港人才到大灣區發展,建議香港企業在大灣區税制,與本港16.5%的稅率看齊,免收內地25%的企業所得稅,希望很快就這方面完成洽談。(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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