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早用完了........
政府自8月1日開始分批及分期向成功登記的市民發放消費券,選擇以八達通收取消費券的市民,在使用消費券前須先拍卡領取。根據原先安排,市民必須在每期消費券發放日期起計的3個月內拍卡領取,逾期未領的券額會自動失效。
因此,在8月1日獲發第一期消費券並以八達通卡領取的市民,須在10月31日或之前拍卡領取。鑑於有小部分市民至今仍未拍卡領取,政府今日宣布,把消費券領取期限延長。有見在8月1日後發放的其他批次及期數的消費券亦可能出現同樣情況,為簡化安排便利市民,免卻他們須就不同時間發放的消費券計算其領取期限,所有批次及期數的消費券領取期限會一律延長至明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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