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9日 星期日

政府擬修例 連環票控阻街食肆店舖 定額$1,500罰路霸

蘋果日報

【本報訊】店舖「佔領」街道問題嚴重,民政事務局決定修例引入1,500元「食肆及店舖阻街」定額罰款告票,食環署通知屬下工會將來由該署人員執法,民政局將於3月諮詢公眾,獲支持即草擬新法案提交立法會審議,最快明年實施。食環署加上警方合共會有逾2萬人執法,更可相隔數十分鐘連環再發告票,對付頑劣店 舖。
記者:呂焯均

民政事務局去年11月舉辦地方行政高峯會,有區議員指店舖違例擴展營業範圍的阻街問題嚴重,且多屢勸不改,促效法對付垃圾蟲用定額罰款告票打擊。據悉, 民政局常任秘書長楊立門親率地方行政督導委員會檢視,認為現行法例有不足。現有三條法例可對付店舖或食肆非法擴大營業範圍,包括食環署可在毋須通知情況下移走阻街物品,但要檢控,則須有證據證明店舖利用阻街的物品作營業,如要有顧客拿起物品向店方繳款。
地政總署可根據地政條例,清除非法佔用官地的物品。另一條則是簡易治罪條例,阻街物品令人不便即可充公,但要有人認領,才可發出傳票檢控。

現時僅罰數百元欠阻嚇

在地方行政高峯會上,有意見批評現行法例無阻嚇力,政府部門執法也不會每日向同一間違例店舖和食肆連環檢控,檢控既涉及搜集證據需要時間,法庭往往僅判罰款數百元,店主視罰款「抵過交租」。

民政局認為定額罰款具阻嚇力,決定修訂該條例加入阻街一項,令執法人員可即場向店舖或食肆負責人發出1,500元「店舖或食肆阻街」定額罰款告票,若不即時 改善,更可相隔數十分鐘後再連環發告票,像非法泊車一樣,可以派完又派。店主若不依時交罰款,則要上庭聆訊,面臨更重刑罰。民政局正就修例建議諮詢各部門 意見,3月公開諮詢,若獲社會支持,便草擬法案,提交立法會審議。

政府市政職工總會主席何偉璇說,食環署剛初步諮詢工會有關引入阻街定額罰款,相信警方與食環署均是執法部門,但一如違例吸煙與垃圾蟲定額罰款,警方會是輔助角色,反吸煙「正莊」是衞生署控煙辦,檢控垃圾蟲是食環署,工會待署方交代修例詳情才提出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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