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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鐵近日嚴打於各站大堂的交收活動,面交客極速3招變陣,成功逃過法眼!網民早前於港鐵交收被「抄牌」,被警告再犯會遭罰款。記者調查發現,各站大堂的交收活動雖大為收斂,惟交收客改以3招成功突圍,包括在月台交收、摺錢快閃交收及要求顧客預先過數,無現金交收。港鐵稱會加強巡邏,據港鐵附例,在鐵路範圍做未經批准的商業活動,可被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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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初,一名網民於社交平台上載相片,稱於港鐵旺角站交收貨物時,被港鐵職員「活捉」,被抄下個人資料,及被警告再犯可被罰款5千元。嚴打行動立竿見影,記
者於多個熱門交收的港鐵站大堂巡視,發現只有零星「活動」,例如在旺角港鐵站,一名男子站在出閘口,向一名站在閘外的男子收貨,成事後即離去。
港鐵站大堂的情況收斂,但原來交收客已有3招對付。
第1招為月台交收,交收地點由大堂及閘口,轉移到職員巡邏次數較少的月台。記者日前下午直擊一名網購賣家,相約買家在港鐵大埔墟站月台交收,一手交錢,一手交貨。
第
2招是摺錢快閃,記者佯稱買家,在網上向一名賣家查詢,對方指大家約好於某個港鐵站交收,屆時他會視乎職員巡邏情況,才決定在那個閘口交收。他強調,買家將紙幣摺到「有咁細得咁細」,再「有咁快得咁快」交收,就可以逃避港鐵職員法眼,「通當我啲客都係將錢摺到細張,然後好快手塞畀我。」
第3招是無現金交收。記者再扮買家向一間網上雜貨店查詢,自稱擔心於港鐵站交收時會被職員捉。該名賣家則回應謂,如果你預先過數,於港鐵站見面時,「就唔構成交收,只係拎嘢。」賣家還強調,職員看不見有錢銀瓜葛,應該沒有問題。
港鐵發言人指出,於車站交收貨品會否犯法,不能一概而論,要視乎實際情況。根據《香港鐵路附例》,除非獲得港鐵書面特准,否則不能在鐵路處所出售、為出售而展示或要約出售貨品或服務,違者最高判被罰款5千元及監禁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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