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24日 星期六

10日前打第二針科興 中年高血壓婦前天昏迷昨日不治

星島日報

一名本月13日接種第二劑科興新冠疫苗,患有高血壓及肥胖的58歲女子,周四(22日)傍晚暈倒昏迷,送聯合醫院搶救後,延至昨日(23日)凌晨不治。

女病人周四(22日)傍晚約6時暈倒昏迷,經救護車送到聯合醫院急症室,搶救後轉送內科及老人科病房繼續治理。病人情況持續惡化,延至昨日(23日)凌晨2時許不治。

衛生署於昨午4時後接獲醫院管理局報告一宗懷疑接種疫苗後的死亡事件。涉事病人本身患有高血壓及肥胖,在家中不省人事,送院接受治療後死亡。根據醫管局的資料,初步臨床診斷為蛛網膜下腔出血及心搏停止。

紀錄顯示,病人分別於3月16日及4月13日接種第一劑及第二劑疫苗。

院方已根據機制向衛生署呈報個案。衛生署表示,正就事件向醫管局獲取進一步資料,現時未有臨床證據顯示與疫苗接種有關。

星島日報

由於一名初步確診感染新冠肺炎,帶N501Y變異病毒株的菲律賓外傭曾到灣仔入境事務大樓8樓,入境處今日凌晨宣布,灣仔入境處總部各辦事處今日暫停服務。而因應《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的要求,於本月19日(周一)曾身處大樓的人士,須接受新冠肺炎病毒檢測。

衛生署衛生防護中心昨日表示,本港有數宗初步確診個案,本地感染佔兩宗,其中一宗個案涉及一名菲傭,驗出帶有N501Y變異病毒株。

該名菲傭3月27日抵港後,在西營盤華美達海景酒店接受21天檢疫,直至上星期六(17日)入住僱主位於中半山堅尼地道8號的住所。

當局翻查其入住的指定檢疫酒店資料,發現住在相鄰房間的一家三口確診,居住期有4日與患者重疊。由於這名外傭帶有N501Y變異病毒株,為謹慎起見,4日重疊居住期期間的同層住客須接受強制檢疫。

此外,這名外傭周一(19日)曾到中環萬邦行接受身體檢查、灣仔入境事務大樓8樓港島人事登記辦事處,以及中環皇后大道中176號錦安大廈一家僱傭公司。

入境處昨日指,基於公共衛生考慮,辦事處已即時暫停服務並關閉3天至下星期一(26日),下周二(27日)恢復服務,並安排辦事處所有員工接受病毒測試。3名入境處職員被列密切接觸者,須接受檢疫。上述期間,市民可選擇前往其他人事登記辦事處辦理相關手續。

到今日凌晨,入境處宣布,灣仔入境處總部各辦事處今日暫停服務。

星島日報

政府今日凌晨刊憲,要求於指定期間曾身處25個指明地方的人士,須接受新冠肺炎強制檢測。當中包括8所學校,和出現初步確診個案的將軍澳顯明苑。另有多處地方屬第二次檢測的指明地方,包括4月14日搭新渡輪往來中環長洲及身處相關碼頭人士。

新增的8所學校,由於爆發上呼吸道感染個案,被納入強檢公告,因上呼吸道感染的徵狀與新冠肺炎相似。當中涉及5間幼稚園。

公告詳情:

A. 住宅(包括商住兩用)大廈新增一宗或以上初步確個案
1. 任何在二○二一年四月十日至四月二十三日期間曾身處將軍澳昭信路 6 號顯明苑超過兩小時的人士(包括但不限於住客、訪客及工作人員),須於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或之前接受檢測。受檢人士若在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至四月二十三日期間已進行檢測,會獲視為已遵從強制檢測公告的規定。

衛生署衛生防護中心昨日表示,一名負責駕駛政府車輛的民政事務處司機初步確個案,與家人同住於顯明苑,患者本月7日晚上約7至8時曾到舒適堡將軍澳健身瑜伽分店。

B. 出現一宗或以上確診個案的工作場所
1. 任何在二○二一年四月十日至四月二十三日期間曾身處葵涌葵昌路 100 號 KC 100 5 樓新尚网有限公司超過兩小時的人士(包括但不限於全職、兼職和替假員工及訪客),須於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或之前接受檢測。受檢人士若在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至四月二十三日期間已進行檢測,會獲視為已遵從強制檢測公告的規定。

C. 確診個案或初步確診個案曾到訪的地方 與一宗涉及 N501Y 變種病毒株的源頭不明本地初步確診個案相關
1. 任何在二○二一年三月二十七日至四月二十三日期間曾身處西營盤皇后大道西 239 號華美達海景酒店的人士(包括但不限於全職、兼職和替假員工及訪客),須於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或之前接受檢測。
2. 任何在二○二一年四月十九日曾身處下列指明地方的人士(包括但不限於全職、兼職和替假員工及訪客),須於二○二一年四月二 十六日或之前接受檢測。
(a) 中環皇后大道中 33-33A 號及昭隆街 6-16 號萬邦行
(b) 灣仔告士打道 7 號入境事務大樓
(c) 中環皇后大道中 176A-176F 號及威靈頓街 129-133 號錦安大廈
其他
3. 任何在二○二一年四月十日至四月二十三日期間曾身處將軍澳常寧路 2 號 TKO Gateway 西翼 2 樓 W201-W202 號鋪舒適堡的人士,須於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或之前接受檢測。受檢人士若在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至四月二十三日期間已進行檢測,會獲視為已遵從強制檢測公告的規定。

D. 屬第二次檢測的指明地方
1. 任何在二○二一年四月九日曾身處油尖旺彌敦道 82-84 號尖沙咀滙豐大廈地庫、地下、1 樓、2 樓及 4 樓滙豐銀行或彌敦道 66-70號金冠大廈地庫、地下 B1 號鋪及中層渣打銀行的人士(包括但不限於全職、兼職和替假員工及訪客),須於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或之前接受檢測。
2. 任何在二○二一年四月十一日曾身處油尖旺柯士甸道 45-53 號地庫惠康或廣東道 3-27 號海港城(只包括商場)的人士(包括但不限於全職、兼職和替假員工及訪客),須於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或之前接受檢測。
3. 任何在二○二一年四月十四日曾身處長洲北社海傍路 13B 號地鋪恒樂海鮮菜館的人士(包括但不限於全職、兼職和替假員工及訪客),須於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或之前接受檢測。
4. 任何在二○二一年四月十四日曾身處中環 5 號碼頭或長洲渡輪碼頭的人士(包括但不限於全職、兼職和替假員工、乘客及訪客),須於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或之前接受檢測。
5. 任何在二○二一年四月十四日曾乘搭任何由新渡輪服務有限公司營運往來中環及長洲航線的渡輪的人士(包括但不限於全職、兼職和替假員工、乘客及訪客),須於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或之前接受檢測。
6. 任何在二○二一年四月九日至四月十七日期間任何時間曾於油尖旺柯士甸路 23 號華美達華麗酒店退房的住客,須於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或之前接受檢測。
7. 任何在二○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至四月十八日期間曾身處中環雲咸街 60 號中央廣場的人士(包括但不限於全職、兼職和替假員工及訪客),須於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或之前接受檢測。

E. 其他
1. 任何在二○二一年四月十日至四月二十三日期間曾身處下列指明地方超過兩小時的人士(包括但不限於全職、兼職和替假員工、學生及訪客),須於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或之前接受檢測。如曾身處第(d)至第(h)項指明地方的受檢人士選擇使用衞生防護中心派發的樣本瓶進行檢測,則須於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或之前交回已採樣本的檢測樣本收集瓶。受檢人士若在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至四月二十三日期間已進行檢測,會獲視為已遵從強制檢測公告的規定。
(a) 沙田瀝源邨沙田崇真學校
(b) 石硤尾南山邨道 28 號東華三院群芳啟智學校
(c) 黃大仙竹園北村柏園樓地下東華三院群芳啟智學校的宿舍
(d) 紅磡黃埔花園第 10 期綠榕苑地下迦南幼稚園(黃埔花園)/迦南幼兒園(黃埔花園)
(e) 沙田禾輋邨德和樓地下 101-114 號救世軍禾輋幼兒學校
(f) 天水圍天頌苑服務設施大樓地下翰林幼稚園(天水圍)
(g) 青衣青敬路 75 號宏福花園第 4 座地下宏福中英文幼稚園
(h) 上水天平邨天喜樓 6 座地下東華三院徐展堂幼稚園

詳情可瀏覽這網頁:

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104/24/P202104240001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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