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歲地盤工人潘榕偉前年以網名「金正恩」,在Facebook專頁上聲稱警方於新屋嶺扣留中心輪姦女示威者,煽動他人包圍新屋嶺,他早前被裁定一項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罪成,被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律政司不服刑罰過輕而申請覆核,最終改判潘監禁13個月。法官今頒下判詞指,本案情節嚴重,被告發佈的內容全屬杜撰,如誣衊警方性侵示威者等,意圖引起仇警情緒,有機會影響警方的公信力,故判刑須具阻嚇性,即時監禁為適當的選擇。
控罪指,被告潘榕偉於去年9月19日至21日期間,在香港煽惑他人於新屋嶺扣留中心外非法集結。
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潘兆初、上訴法庭法官彭偉昌及原訟法庭法官潘敏琦在判詞中指,當時香港正經歷持續並嚴重的暴力衝擊和違法行為,當中更有不少是大規模、長時間,和影響廣泛地區或多個地點的暴動或涉及暴力的非法集結。被告在這樣的社會氛圍和環境下煽惑他人干犯涉及暴力的非法集結,明顯有加劇破壞社會安寧和治安的風險。
另被告當時以新屋嶺扣留中心為目標,不僅有意阻礙警方在該處的工作,更是正面挑戰警方執法,特別是警方因應當時香港所面對治安重大威脅的執法。另被告在帖文中對新屋嶺扣留中心的警員的用詞和指控,如訛稱女示威者被警方輪姦,容易引起讀者不滿或甚至憎恨警方的情緒,繼而影響其執法。
法庭記者:劉安琪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