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一線城市廣州市再度率先出手為樓市政策鬆綁,最新發布通知優化住房限購和增值稅免稅年限,外地人在廣州購房繳稅或社保年限自5年調整為2年,而售房增值稅徵免年限從5年調整為2年。
通知顯示,廣州市的限購區已不包括黃埔、番禺和花都三區。
廣州市人民政府官網發布通知,要求大力加快推動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性租賃住房和配售的保障性住房發展。
根據通知,在越秀、海珠、荔灣、天河、白雲(不包括江高鎮、太和鎮、人和鎮、鐘落潭鎮)、南沙等區購買住房,廣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限購兩套住房;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購房之日前兩年,在本市連續繳納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或社會保險證明的,限購一套住房。
此外,將越秀、海珠、荔灣、天河、白雲、黃埔、番禺、南沙、增城等區,個人銷售住房增值稅徵免年限,從5年調整為2年。
通知要求提高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水平,完善戶籍家庭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方式;支持各類市場主體積極參與,多主體、多渠道籌集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建立健全配售的保障性住房體系,穩慎有序開展規劃建設。
廣州住建局公眾號亦發文稱,擬調整公租房政策,「關於進一步加強戶籍家庭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徵求意見稿)」,着重對戶籍家庭住房保障政策進行「兩調整兩完善」。
即調整公租房保障家庭收入線准入限額,調整住房租賃補貼標準,完善公租房保障方式,完善公租房保障審核及監管機制。
徵求意見稿擬將公租房收入線准入限額,從現行的每年35660元(人民幣.下同),提高到49952元;同時,對申請家庭所有成員均年滿60周歲的家庭,放寬其家庭收入、家庭財產標準至政府公布標準的1.3倍。
相應的,擬將住房租賃補貼標準從現行的每月30元平方米,提高到35元,對於按標準計算得出的每月住房租賃補貼不足200元的家庭,按照每月200元予以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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