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無人機令》將於星期五(16日)刊登憲報,並於7月21日提交立法會。《小型無人機令》是在《民航條例》(第448章)下訂立的附屬法例。
在新規管制度下,規管小型無人機(一般稱為「航拍機」)操作會採用風險為本模式。不同風險的小型無人機操作會按照小型無人機的重量和其操作風險水平而有相應的規管要求,包括小型無人機的註冊及標籤、遙控駕駛員的註冊、培訓與考核、設備、操作規定、保險等。一般而言,250克或以下的小型無人機操作主要受操作規定規管,然而個別較高風險的操作則須事先獲民航處批准。
運輸及房屋局發言人指,為配合新規管制度,民航處與僱員再培訓局、職業訓練局及香港生產力促進局推行先導計劃,以敲定小型無人機培訓綱要和考核準則,為在新規管制度下批准小型無人機培訓機構奠定基礎。首個認證課程將於7月中旬推出,協助參與者掌握新的規管要求,並通過飛行計劃、風險評估和緩解措施增強處境意識和安全管理技能。
民航處將於2022年首季推出專為小型無人機而設的電子平台。市民可利用這個一站式和方便使用的電子平台,在新規管制度下進行註冊、提交申請和獲取安全資訊。安全規定文件及相關指引亦會同時發布,方便公眾一站式閱覽新規定和實施安排。
《小型無人機令》於2022年6月1日生效。為讓公眾順利過渡至新規管制度,條文設有6個月寬限期,以便公眾熟悉新規定及為符合規定作好準備。與危害行為、限制飛行區及執法相關的罪行則會在《小型無人機令》生效日起即時生效,以保障航空和公眾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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