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26日 星期四

今年五宗三米高墮斃

蘋果日報

【記者王家文報道】「三米梯跌下,木工爆頭命危」、「判頭三米高跌死」,裝修工貪方便爬梯維修,可能觸犯法例,更隨時命喪梯下。勞工處最近展開大型執法行動,巡查逾2,000個工地共提出156宗檢控,過半數涉不安全高處工作;建造業今年更有五宗從三米或以下墮斃個案,較去年增加兩宗。勞工處正資助業界購買流動工作台,保障工人安全。
勞工處上月突擊巡查全港2,042個裝修及維修工程地點,部份涉及樓宇更新行動,過程中作出156宗檢控及394宗書面警告,另發出283張暫時停工通知書。勞工處總職業安全主任胡偉雄坦言,臨近歲晚,不少工程趕工,違規情況相對較多。

忽視梯具潛在危險

逾半數達83宗檢控涉不安全在棚架、工作平台和梯子等高處工作。有工人為屋苑安裝閉路電視,站在梯頂離地約2.4米工作,但沒防墮措施,巡查人員立時要求工人下來,並向承建商和分判商提出四項檢控。

不恰當使用梯具在高處工作,可能觸犯《建築地盤(安全)規例》。胡偉雄表示,梯具應只作上落用途,若用於簡單工作如換燈膽,雖可接受,但過程中須有三個接觸點,除雙腳站穩梯子外,其中一隻手須按住梯具,雙手不容許放開。他指不少工人以為墮斃意外只在地盤發生,忽視梯具的潛藏危險。「以為兩、三米問題不大,有個唔正確觀念」。

勞工處指今年截至本月23日,建築業發生14宗高處工作墮下致命個案,其中五宗是從三米或以下墮斃,分別較去年及前年多出兩宗及 一宗。該處突擊巡查時必備三寶,包括度尺、望遠鏡和相機,前兩者用來觀察高空違規工作情況和檢查安全措施是否合規格,後者就用作舉證。勞工處分區職業安全主任鄭敬良說,不少違規工人起初會辯駁,「以為我哋睇唔到,正正係拍攝到照片,有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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