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
財政司司長曾俊華在今年的財政預算案中,預告政府會檢討各項服務的收費,包括已19年沒有調整的水費。發展局局長陳茂波表示,若要收回成本,目前最低水費要由4元多倍增至8元多。
回歸前,筆者和理大同事進行研究,探討如何提升水務署的經營效率,包括效法澳門,把供水服務私營化。回歸後特區政府亦曾經邀請顧問進行有關研究,但之後便不了了之,沒有向公眾詳細交代顧問研究結果。
現時電力、燃氣、食水和電訊四項公用事業服務中,只食水是由政府提供,收費最低,用戶在這方面的支出最少。現時用戶每年繳交的水費不過26億元,遠低於每年繳交的400多億元電費。這26億元的水費中,大部份(14億元)由住宅用戶繳交,每戶每月平均支出大約50元。
但羊毛出自羊身上,水務署的水費收入每年只得26億元,就連購買東江水的37億元費用也不足夠,需要政府(即納稅人)提供巨額補貼。上個財政年度,水務署的總開支(包括折舊)超過80億元,需要政府透過差餉補貼35億元,再加上其他補貼,才可以達到收支平衡。
現時住宅用水是以每四個月為一周期,頭12度(立方米)是免費的,之後以累進方式計算,每度分別收4.16元、6.45元及9.05元。至於商業用水,水價維持在4.58元一度,並不是採用累進方式。
水務署每年供水量超過9億立方米,但實際能夠收到水費的耗水量只得6億多立方米,即約有3億立方米的食水不知所終,遠遠高於國際水平一成多的流失率。水務署
出售6億多立方米食水,水費收入約26億元,即每度食水平均水價是4元左右,較購買和過濾東江水每度接近9元的成本還要低一大截。
以水務署每年80億元的總開支計算,若要收回成本,每度食水至少要收12元才可以收回成本,即是要加價兩倍,而非一倍。相信公眾很難接受如此大的加幅。然而,倘若水費維持在極低水平,頭12度更是免費,又如何鼓勵市民及商界節約用水,減少浪費?
其實政府每年以巨額公帑補貼水費,最大的得益者是商業用戶,包括地產商的建築地盤、飲品製造商(又是由地產商經營),以及耗水量較高的住宅用戶,包括擁有私人泳池、私家花園、多部名車的富戶,一般市民的實際得益不多,每戶每月節省數十元而已。要由納稅人巨額補貼商業用戶用水,又是否公平合理?
政府調高水費,自然會增加住宅和商業用戶的負擔,但長遠來說可以鼓勵市民節約用水,減少購買東江水,對整個社會都有益處。須知道東江水並非取之不盡,食水始終是稀有資源,又怎能免費,或者只能收回三分一成本?
現時政府坐擁巨大儲備,預計未來幾年的財政狀況都會出現盈餘,故此調高水費的主要目的不應是增加收入,而是鼓勵市民節約用水,減少浪費。因此,若政府決定調高水費,必須同時減收差餉(包括公屋租戶),令市民和商戶的整體負擔不會增加。
私營的澳門自來水公司每年收入4億多元,每立方米食水平均收費不到6元(包括購買西江水成本),還可以賺到5,000萬元利潤。水務署檢討水費時,亦應自我
檢討,為何供水成本是澳門的兩倍多,兼且沒有利潤。是否東江水收費過高?部門營運效率過低?食水流失過高?不然,若只談調高收費而不提節約成本和提升效
率,恐怕只會惹來市民的反感。
周一至周六刊出
林本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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