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海巖 北京報道)
國家審計署周五發佈公告稱,2013年保障性安居工程有達93.7億元人民幣的資金被挪用或套取騙取,近5萬戶不符合條件家庭違規享受保障住房配租配售和住房補貼。
審計署在2013年12月至2014年3月,對2013年全國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投資、建設、分配、後續管理及相關政策執行情況進行了跟蹤審計,延伸調查了3.35萬個相關單位和27.25萬戶家庭。
審計署公告顯示,去年有237個項目或單位挪用安居工程專項資金78.29億元,主要用於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工業園區開發、還貸出借、投資經營、彌補工作經費等非安居工程支出。
55棚戶區拆遷安置不規範
「有38個單位和部分個人通過虛報資料、重複申報等方式,套取騙取棚戶區改造資金15.41億元。」公告提到,55個棚戶區改造項目拆遷安置實施不規範,違規分配安置住房933套、發放改造安置資金1,291.84萬元。
另外有4.75萬戶不符合條件家庭違規享受保障性住房配租配售和住房補貼。審計署通報稱,之所以發生不符合保障條件者違規享受保障房待遇,是因為「保障對象資格審核審批、糾錯清退、保障性住房後續管理等基礎工作薄弱」;「個人申報材料不實,相關部門審核把關不嚴」。
此外,2.65萬套保障性住房被代建企業等單位違規銷售,或被用於經營、辦公、轉借、出租、拆遷周轉等其他用途;72個項目或單位存在未辦理轉用審批手續佔用農用地、違規獲取或處置安居工程用地的問題,共涉及土地2,033.34畝。
對於審計發現的問題,審計署社會保障審計司負責人表示,各級審計機關已依法出具審計報告、下達審計決定,對嚴重違紀違規和涉嫌經濟犯罪的問題,審計機關已依法移送紀檢監察和公安機關處理。
至2014年5月底,有關地方和單位已追回被騙取、挪用資金41.67億元,取消不符合條件保障對象資格2.9萬戶,追回違規領取補貼1,712.81萬元,收回或清理被違規分配使用的保障性住房1.65萬套。
專家倡設綜合督查部門
按照規劃,十二五期間要建設3,600萬套保障性住房,需要大規模配套資金支持。此間專家指出,保障
房項目建設涉及地方的土地、財政、建設、信貸等多個部門,才會被某些別有用心的個人或企業鑽了空子。「對於保障房專項貸款的去處和用途,不僅僅是商業銀
行,地方住建部門、審計部門、社會公眾等都有監督和管理的權利和義務。」
專家建議,設立一個綜合督查部門,專門監管保障房專項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情況。同時,保障房項目建設的資金、進度等相關信息應該完全公開、透明,並接受輿論和社會的監督。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