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喜劇導演兼商人黃百鳴(原名黃栢鳴)被控內幕交易案,上月22日遭裁定罪名成立,裁判官高偉雄聽取求情後,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東區裁判法院)以9個月監禁為量刑起點,判處黃百鳴入獄5個月,罰款約9.9萬元,表明已考慮被告背景及所有求情理由,包括精神壓力,年齡與健康原因,多年來對社會貢獻,以及案件對其家庭的影響等。
黃百鳴申請保釋等候上訴獲批,繼續以原有條件保釋。
裁判官甫開庭即問及,辯方質疑證監會檢控時間太久,案件存在嚴重延誤。控方解釋,由於需時索取及專家分析數碼證供,加上此前首名專家身體抱恙,故需要聘用另一位專家撰寫報告,強調並非不合理延誤。
根據案情,79歲的黃百鳴,被控約在2017年8月至2017年10月期間,涉嫌慫使或促致胞妹黃潔珍,進行天馬影視(01326,現稱傳遞娛樂)的股份交易,而他當時為天馬影視主席兼控股股東,掌握他知道屬有關天馬影視內幕消息的資訊。
資料顯示,天馬影視前身為天馬娛樂,由黃百鳴及其子女於2009年創立,2012年10月在港交所創業板上市,2014年8月改名天馬影視,翌年1月轉往港交所主板上市;天馬影視2017年10月公布,黃百鳴以4.86億元出售其於天馬影視的控股權益,公司2018年3月起改名傳遞娛樂。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