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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6日 星期日

G7達成15%全球最低稅率協議 對中國影響微 對跨國科企影響大

巴士的報

當地時間6月5日,七國集團(G7)就跨國公司納稅規則達成協議,同意向跨國公司徵收至少15%的企業稅。

英國財政大臣蘇納克(Rishi Sunak)告訴記者:「經過多年的討論,G7財長們達成了一項歷史性的協議,即改革全球稅收體系,使其適應全球數字時代。」

該協議旨在結束長達數十年的「鬥低稅率競爭」,即各國競相以超低稅率和免稅優惠吸引企業巨頭。對於亞馬遜、谷歌等美國科技巨頭來說,它們預計將在業務運營的國家繳納更多稅款。

協議顯示,G7財長同意以國家為基礎,向跨國公司徵收至少15%的企業稅,並採取措施確保企業在在其開展業務的國家納稅。

對G7國家來說,15%的最低稅率遠低於其目前水平。根據稅收基金會的數據,2020年,法國、德國、日本、加拿大、意大利、美國、英國的企業稅率分別為32%、29.9%、29.7%、28%、27.8%、21%和19%。

該協議補充稱:「我們承諾在稅收權利分配上達成一個公平的解決方案,授予市場國家向最大、最賺錢的跨國企業(利潤率超過10%)利潤的20%進行徵稅的權利。」

G7財長定於6月5日至6日在英國倫敦舉行會議,這是新冠疫情以來各國財長首次舉行面對面會晤。

英國財政大臣蘇納克將這一協議形容為「歷史性的」。蘇納克在推特發文稱,此舉將有助於打擊大型跨國公司的避稅行為。

據聯合國估計,跨國公司轉移利潤導致各國政府每年損失的稅收高達5000億美元至6000億美元之間。

《金融時報》5月份曾報道稱,如果各國財長能達成非正式協議,那麼G7領導人可能在G7峰會上正式簽署該協議,以便向根據經合組織(OECD)的「全面框架(inclusive framework)」進行磋商的135個國家提交一份計劃。「這可能導致一個世紀以來最大規模的國際企業稅收改革。」

多年來,富裕國家一直難以就從谷歌、亞馬遜和臉書等大型跨國公司徵收穫得更多稅收達成一致。有關全球稅制改革的談判始於2013年,但由於美國前總統特朗普提出的賦予企業納稅選擇權的「安全港」原則而一度陷入停滯。拜登上台後宣佈放棄該原則,提出將全球企業最低稅率設定為15%,打破談判僵局。

如果確定全球最低企業稅率不低於15%,會發生什麼?白宮經濟顧問委員會主席的前特別助理戈登斯坦(Jeff Goldstein)曾舉例稱,一家總部在A國的公司在B國報告收入,B國的稅率是11%。在全球最低稅率為15%的情況下,A國將「補足」稅款,並從B國收取該公司利潤的另外4%。這將削弱企業向低稅率地區轉移的任何優勢,並迫使各國遵守全球標準。

外媒分析,最低稅制生效後,對於美國的科技巨頭來說,它們預計將在業務運營的國家繳納更多稅款。企業將難以轉移到稅率較低的地區謀取更多利潤;與此同時,此舉還可以為富裕國家獲得更多稅收,以彌補新冠疫情對各國造成的經濟損失。

如果全球最低企業稅率能夠在多邊談判層面成功,將對各個國家、企業產生影響。

中銀研究在《「全球最低企業稅率」倡議的影響、挑戰及建議》中指出,長期以來,全球主要經濟體將低企業稅率作為吸引國際投資、擴大本地企業規模和就業率的重要手段,甚至展開「逐底競爭」。2001年至今,全球平均企業稅率由27%降至20.2%。

無論是G20、OECD經濟體還是非OECD經濟體,企業稅率均保持平穩下行態勢,其中OECD經濟體下降幅度最大,為7.88個百分點;非OECD經濟體降幅最小,為6.23個百分點;G20成員國降幅為6.92個百分點,目前平均企業稅率仍高於25%。

上述報告還分析,「全球最低企業稅率」倡議具有一定的積極意義。其在穩定政府稅收制度、提高政府宏觀調控能力、壓降債務負擔,防範公共債務危機等方面具有促進作用。

對於中國的影響,此份報告認為,中國落實全球最低企業稅率所面臨的內部障礙較小。中國現行企業所得稅稅率較高,一般標準為25%,既高於OECD包容性框架下12.5%的稅率目標,也高於美國15%的最低稅率底線。另外,OECD倡導的「全球最低企業稅率」只適用於營收超過7.5億歐元的大型跨國公司,受影響的主要是高利潤跨國公司,對廣大中小企業不會產生影響。

協議對低稅率國家影響最大。

根據稅收基金會的數據,2020年企業稅率低於15%的國家包括塞浦路斯(12.5%)、愛爾蘭(12.5%)、吉爾吉斯斯坦(10%)、卡塔爾(10%)、匈牙利(9%),以及澤西島、開曼群島和英屬維爾京群島等稅率為0的避風港。這些國家和地區勢必將受到全球最低企業稅率的影響。

毛拍手

2018年1月8日 星期一

國際間稅務合作擴大 稅局擬增一總評稅主任

on.cc東網專訊

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今早(8日)召開特別會議,討論在稅務局稅收協定組開設一個總評稅主任常額職位。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副秘書長(庫務)2黎志華表示,現時稅收協定組由一名總評稅主任監督,其屬下有6個組別支援,每組分別由一名高級評稅主任帶領,惟隨着國際間的稅務合作範圍不斷擴大,工作量相應增加,有迫切需要擴充稅收協定組,故希望開設多一個總評稅主任常額職位,以帶領國際稅務合作方面的措施。經投票後,委員會大多數委員支持開設職位。

黎續指,近年國際稅務合作發展非常迅速,包括就稅務事宜自動交換財務帳戶資料,及打擊企業「侵蝕稅基及轉移利潤」方案,在上述兩措施下,當局要增加與不同國家或稅務區交換資料,遠多於目前48個稅務協定,未來或會增至70多個。

他指,政府現積極擴充與其他地區或國家的稅務協定,將由現時的38份,在短期內增至50多份,有關的討論或啟動都需要很多人力物力,因此只依靠一名總評稅主任處理多個項目,工作量會日益繁重,相信一名主任是不能應付有關工作。他又稱,未來稅局亦會增加3個組別,日後若可增加一個總評稅主任,兩人可以地區及國家分配工作。

2016年11月28日 星期一

打擊跨境逃稅有乜招?對你有甚麼影響?

on.cc東網專訊

【on.cc東網專訊】 不法分子跨境逃稅、洗黑錢等層出不窮,令國際金融機構心驚驚,恐置身不法之徒的「犯法渠道」。事實上,為堵塞相關漏洞,多國政府已積極收緊稅務條例,而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香港,在今年6月修訂了《稅務條例》,更將實施「自動交換財務帳戶資料」,響應打擊跨境逃稅。究竟這些新招是甚麼?對投資者又有甚麼影響?

●「自動交換財務帳戶資料」(AEOI)
在AEOI之下,若果你在所屬居留的司法管轄區以外,擁有資產或賺取入息,相關財務資料會被交到你所屬的居留司法管轄區;當稅局得到資料後,就可用作識辨逃稅者。那麼甚麼資料會「被交換」?包括利息、股息、帳戶結餘或價值、某類保險產品的收入、出售財務資產所得收益等。

●「共同匯報標準」(CRS)
CRS的準則已被納入《稅務條例》,在此框架下,銀行、保險公司、財富及資產管理等財務機構,將收集客戶的財務資料,而香港及中國均承諾於2018年起進行自動交換資料。

以上兩個準則對香港影響較大。

●美國《海外帳戶稅務合規法案》(FATCA)
FATCA早於2014年7月生效,以防止美國納稅人利用海外金融帳戶逃稅。

舉例:內地人買香港保險
若內地人到港購買分紅類的投資性壽險,要向保險公司遞交稅務編號等詳細資料,否則不能完成投保程序。而由於分紅壽險涉及利息收入,在CRS框架下中國稅局將可獲悉投保人呈交的相關資料,意味內地投保人難以隱藏境外資產。

值得注意的是,中國稅局只是「獲得」資料,投保人會否被徵稅則是後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