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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1日 星期五

名人涉及虛擬資產巨騙案惹人關注

巴士的報

作者:李法言

警方終於就兩年前爆煲的虛擬資產交易平台JPEX涉嫌詐騙案,正式向16名被捕人士落案起訴,是香港首次起訴如此大型的虛擬資產騙案。

此案其中一個特點,是涉及被騙款項多達16億港元,目前警方凍結相關款項約2億多元。另一特點是涉案人數眾多,按警方所公布的數字,已拘捕80人(當中有16人已被正式起訴),凸顯案件的嚴重以及複雜性,因為追查虚擬資產及相關犯罪資金的流向相當困難,令搜證及檢控時間變得非常漫長。

 案中其中一個被告是名人林作,他是16位被警方商罪科落案起訴的被告人之一,但16人的控罪其實不盡相同,其中林作被控在2023年4月1日才生效的「欺詐地或罔顧實情地誘使他人投資虛擬資產」罪,此罪行是2022年才在立法會通過的新法例訂立的罪名,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監禁7年及罰款100萬元。不過林作同時被控欺詐罪、洗黑錢等多宗罪行,那些罪名如入罪最高刑罰高達14年,遠高於「欺詐地或罔顧實情地誘使他人投資虛擬資產」一罪,因此、案件須由由區域法院移送至高等法院審理。雖然欺詐罪或串謀詐騙罪的最高刑罰為14年,但法官一般會按不同情況考慮量刑,例如涉及的金額、受害人損失程度、受害人數量以及對整體社會的影響等因素。過往干犯欺詐或串謀詐騙罪的案例,被判超過7年的情況極為罕見。

這宗以投資虛擬貨幣詐騙案,可追溯至JPEX在2020年初成立,利用大量廣告,網紅KOL等宣傳,標榜低風險高回報,誘使市民投資虛擬貨幣。證監會在 2022年接獲投訴發警告聲明後,JPEX將提取加密貨幣的手續費提高,有用戶無法提款,JPEX涉嫌將客戶的資產轉走,並透過大量加密貨幣錢包進行清洗。由於JPEX一直沒有公司或個人承認是它的真正主事人,警方向大量受害投資者錄取口供,分析大量文件,對大量電子設備進行檢測分析,查找幕後主腦,並確定各涉案人士角色。警方也首次引用首次引用《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中,第53ZRG條「欺詐地或罔顧實情地誘使他人投資虛擬資產的罪行」作出檢控。

立法會於2022年12月通過 《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修訂)條例草案》,以加強香港的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制度,並就虛擬資產活動制訂整全而平衡的監管框架以保障投資者,從而鞏固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該條例在2023年第二季分階段生效。

根據《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第5B部份「關於規管涉及虛擬資產的活動」,當中第53ZRG條欺詐地或罔顧實情地誘使他人投資虛擬資產的罪行規定,任何人為誘使另一人訂立旨在取得、處置、認購或包銷任何虛擬資產的協議,而作出任何欺詐的失實陳述或罔顧實情的失實陳述,即屬犯罪,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7年;或一經循簡易程序定罪,可處第6級罰款(10萬元)及監禁6個月。

本案的關是涉案人有無作出「欺詐的失實陳述或罔顧實情的失實陳述」,誘使他人投資虛擬資產。

有關條例涉及的欺詐(Fraud)罪行,在香港是一種嚴重的刑事罪行,欺詐的定義是指故意欺騙他人以非法獲取利益或使他人蒙受損失。

而欺詐包括下列原素:
1.欺詐性的犯罪行為:例如虛假陳述、隱瞞事實或偽造文件。
2.犯罪意圖:行為人故意使他人受損或自己獲利。
3.實際後果:導致受害人蒙受損失或行為人獲得利益。

JPEX涉嫌欺詐案涉及的金額龐大,受害人眾多,更涉及全新的虛擬資產詐騙活動,令案件審訊倍受關注。

法律ABC

2025年11月7日 星期五

金融網紅|周柏賢無牌提供投資意見 被判囚6周

hk.finance.yahoo.com

自稱「鬼王」的網紅周柏賢食髓知味,早年開班教溝女被控誤導性遺漏的營業行為而判社會服務令後,換另一套路掠水,轉身變個金融網紅,今日被法院宣判,裁定未領有牌照而在Telegram群組提供投資意見罪名成立,被判處監禁6周,亦被飭令支付證監會的調查費用。

案情指,在2021年4月16日至2021年5月14日期間,以其Telegram用戶名稱「Futu大股東」建立並管理一個名為「Futu真。財自Private Group」的Telegram聊天群組。該聊天群組歡迎公眾以付費形式訂閱。

在關鍵時間內,周柏賢於該聊天群組內發布有關多隻證券的評論、推薦建議和目標價,並回應該聊天群組的付費訂戶就納斯特上市證券的表現所提出的問題。他向該聊天群組的成員收取1,560元的訂閱月費,從而賺取了合共43,680元的訂閱費用。他在保釋申請被拒後還押,等候進行其擬就定罪及刑期而提出的上訴。

證監會法規執行部執行董事戴霖表示,證監會致力打擊金融網紅的違法行為。當金融網紅在社交媒體及網上平台提供投資相關內容及意見的行為構成本應持牌才能進行的監管活動時,將會毫不猶疑地向他們追究責任。

翻查資料,2年前周柏賢自稱「鬼王」於YouTube開設頻道教授「全方位媾女」秘訣,涉嫌脅迫男學員支付逾54萬元費用,包括用作改變形象的「換裝費」。之後被告,涉嫌違返「作出屬誤導性遺漏的營業行為」罪,他否認控罪,曾言「我過千名入室弟子,都只是得兩粒老鼠屎走出嚟」。最終被裁定誤導性遺漏的營業行為罪,違反《商品說明條例》,而被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2025年8月15日 星期五

食環署:延長可進入單位調查滲水及冷氣機滴水時間 以配合巿民作息時間

巴士的報

針對蟲鼠滋擾、垃圾屋、店舖或雜物阻街,以及延長公職人員可進入單位調查時間的《公眾衞生及市政修訂條例》,8月17日起生效。公職人員可進入單位調查滲水或冷氣機滴水的時間,由早上7時至晚上7時,延長至晚上10時,食環署高級總監葉國祥在港台節目《千禧年代》表示,以往執法一般難度是入屋問題,多了晚上3小時,可配合市民早出晚歸的作息時間。

他表示,單位接獲通知,如果在14日內沒有合理辯解及沒有讓公職人員入內調查,可被罰款5000元,住戶可以提出方便配合入內視察的時間。若有合理原因需要在14日後才可入屋,有關方面經考慮後亦可予批准。

對於垃圾屋問題,葉國祥說,署方會向單位了解情況及透過跨部門處理,為造成垃圾屋或堆積的住戶提供協助及處理,並根據不同情況執法,引致蟲鼠滋擾的可引用相關法例,垃圾問題則引用導致妨擾的相關法例處理。

針對店舖及雜物阻街問題,葉國祥表示,以往食環署需要與警方聯合行動,由警方根據簡易程序治罪條例去執法,修訂法例生效後,賦權食環署人員可要求店舖於指明時間內移走物品,除了可作檢控外,亦可由食環署移走並收取有關費用,大大增加食環署執法能力。

他表示,理解店舖上落貨需要,一般情況下食環署不會干涉,但如長期出現就會執法。至於雜物阻街,張貼「移走障礙物通知書」由4小時縮短為不少於30分鐘,可加快處理時間。

2025年6月11日 星期三

立會三讀通過嚴重濫用公屋刑事化 明年3.31起最高罰50萬及囚一年

巴士的報

立法會三讀通過《2025年房屋(修訂)條例草案》,將嚴重濫用公屋行為刑事化,最高刑罰提高至罰款50萬元及監禁1年。

《2025年房屋(修訂)條例草案》於星期三(6月11日)立法會會議上獲三讀通過。修訂條例主要將嚴重濫用公屋定為刑事行為,將分兩階段實施,技術性修訂在法例刊憲當日實施,而其他內容則從明年3月31日起實施,而最高刑罰提高至罰款50萬元及監禁1年。

房屋局局長何永賢表示,修訂條例對打擊濫用公屋措施更具阻嚇力。分階段實施則旨在預留充足時間向前線人員提供指引培訓,和進行廣泛的公眾教育。

法案委員會主席陳健波表示,修訂條例將嚴重濫用公屋定位刑事行為,授權人員在指定情況下要求有關人士提供身分資料和延長檢控某些罪行的時效,有助於社會資源的合理分配和公平性。他指出,嚴重濫用的情況包括租戶分租單位,或不居於其單位而用於貿易用途牟利;在家創作和網上工作,則屬於可以容許的情況。他希望當局可以清晰界定濫用公屋的行為,執法時以常理出發。並加強宣傳教育,謹慎執法,以消除疑慮,避免公眾誤墮法網。尤其在處理長者並非蓄意濫用公屋的情況時,要情理兼備。

立法會議員(選委會)蘇長榮則提議應當優化懲戒措施,引入分級懲處機制。對於非蓄意濫用公屋的人士,給予譴責和警告制度;對於屢犯的人士,方實行刑事檢控。

立法會議員(九龍中)楊永杰表示,局方需提前考慮實際操作,如地產單位辯稱不知道單位是公屋,又或住戶在網上放盤出租,平台上的登記人是否同樣犯法。他指出,由於局方加強執法,預計日後需要刑事調查的案件數量大幅上升,因此需要加派人手,以保障時效。

不少議員擔心舉報獎勵制度會導致居民為了舉報而舉報,從而影響鄰舍關係。立法會議員(九龍西)梁文廣指出,舉報濫用公屋獎勵在初期有機會導致不少誤報個案。建議當局設立篩查機制,將明顯錯誤的個案反應給前線工作人員,以減輕負荷。房署亦可以建設個案資料庫用於記錄結果,為有爭議的個案提供標準,給予前線工作人員參考,也讓公眾看到成效。同為選委會的議員周文港則表示當局宜認真跟進濫用據報機制的人和個案。 

立法會議員(建築、測量及都市規劃界)謝偉銓指出,專業的物業管理公司和從業員在打擊濫用公屋領域可以發揮更大作用。他促請政府加強物業界的諮詢指引和培訓,為相關人士提供資助和誘因,鼓勵其協助落實各項政策。

2025年1月21日 星期二

入境處拘8內地旅客 涉反向代購及在港地陪取酬

信報財經新聞

入境處拘捕8名內地旅客,涉嫌來港非法提供代購及導遊服務,其中7人已被控違反逗留條件,分別判入獄1個多月至2個月。

入境處表示,近日發現有人在社交平台聲稱提供「反向代購」,即在內地超市購買食物後送到香港,每次收取100元至200元,以及為來港旅客提供導遊的「地陪」服務,即介紹觀光行程及拍照,收取100至300元時薪。

入境處上周一(13日)在社交平台上「放蛇」,拘捕4男4女內地旅客,介乎19至52歲,其中7人認罪,被判入獄,一宗案件仍在調查,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入境處特遣隊副指揮官梁梓聰表示,年近歲晚有不少人都會辦年貨,提醒市民這些跨境服務,如代購、裝修、清潔、地陪等提供者來歷不明,服務質素亦毫無保證,選用服務時須小心謹慎,確保對方是可在港合法受僱,否則有機會面臨刑責。

2024年5月23日 星期四

立會通過修例納野鴿為禁餵動物 最高罰則加碼至10萬元入獄一年

巴士的報

立法會三讀通過修訂野生動物保護條例草案,將野鴿列作受法例規管的動物之一,禁止市民餵飼。

草案同時建議將非法餵飼動物的最高罰則,由現時罰款1萬元提高至10萬元,另加最高一年的監禁刑罰;並為非法餵飼動物引入定額罰款制度,每張罰單的罰款額為5000元。另外,修例亦擴大打擊非法餵飼行為的執法人員類別,由漁護署人員與警員,擴展至食環署、康文署及房屋署的部分人員。

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在二讀辯論發言時說,條例草案獲通過後,會在今年8月1日生效,政府會就新例進行公眾教育及宣傳,並建立新定額罰款通知書系統等。

對於有議員關注,政府能否就禁餵規定有效執法,謝展寰說,修例擴大執法人選的類別,漁護署亦會聯同各執法部門制定具體執法指引,為執法人員安排全方位培訓,涵蓋辨認野生動物與野鴿,蒐集證據的標準等,確保執法有效及一致,當局亦會檢視利用新科技協助執法。

2023年9月22日 星期五

冒認八旬業主孫兒按樓騙逾600萬貸款 無業青年認罪判監42個月

星島日報

27歲無業青年前年冒充八旬歲老婦孫兒,透過虛假的老婦身份證及他人取得的物業契據,欺騙財務公司批出逾600萬港元貸款。他今(22日)於區域法院承認欺詐、管有偽造身份證和虛假文書、及洗黑錢等共9罪。暫委法官王興偉考慮到警方及時介入,故財務公司實際只損失了1萬多元,判監42個月。  

被告楊梓軒,承認於20211019日至1028日,串謀一名身份不詳的女子及其他人,藉欺詐、即訛稱該女子為林琼英及為海桃灣某單位業主,騙取友通訊貸有限公司批出物業按揭貸款600萬元;管有一張印有姓名林琼英的偽造身份證;管有一份虛假的中華電力有限公司電費單;及6項洗黑錢罪,涉及被告在6間銀行戶口內的款項,總涉款額逾1,600萬元。

案情指,友通信貸是持牌放債人,而Amoeba Technology LimitedATL)是友通委任的第三方。20211019日,ATL董事獲朋友轉介按揭貸款申請,對方聲稱被告是林琼英女的孫兒,而林是海桃灣某單位物業的業主,及後提供涉案偽造身份證、被告身分證及涉案虛假電費單的相片。同月25日,一名身分不詳男子出現在友通的事務律師辦公室,及留下涉案物業的業權契據。被告同日下午到該辦公室,提供一份看來是由林簽署的授權書。

3日後,ATL董事與被告和一名女長者會面後,ATL董事帶2人到友通的旺角辦公室,友通代表檢查被告身分證及該女長者出示的偽造身份證,及簽訂貸款協議,批出600萬元按揭貸款,以海桃灣物業第一法定押記作保證,及後發出金額599萬元的支票(一萬元法律費用從貸款金額扣除)。過程中,被告冒充林的孫兒,而該女長者則冒充林;林對涉案貸款申請毫不知情,經警方調查時,林才發現業權契據遺失。

20211028日,該支票被存入被告的創興銀行帳戶;同日創興銀行職員向警方報告有可疑交易。翌日下午,被告到創與銀行總行提取現金599萬元,離開時被警員拘捕。被告在警誡錄影會面中,稱遭名為「阿輝」 的三合會人士指使,涉案物業的授權書是他人轉交,申請貸款前一晚,他和其他人在尖沙咀某酒店商討,被告遭要求冒充林的孫兒。政府化驗所檢驗後,證實涉案身份證是 偽造及以噴墨打印機製造。

另外,被告透過自己名下6個銀行戶口處理可公訴罪行得益,包括中銀、MOX Bank、創興銀行、理慧銀行、渣打銀行和眾安銀行,總金額逾1,600萬元。

王官判刑時,提到被告有兩次案底,包括2017年非法賭博和2018年販運危險藥物,被告因後者而入獄510個月及在2020年底獲釋。辯方求情時指被告因誤交損友而犯案,王官考慮到警方在案中及時介入,故財務公司實際只損失了1萬多元,終判處被告入獄42個月。

法庭記者:王仁昌

2023年7月10日 星期一

表情符號具簽名效力!加國農夫電話交易畀「讚」後反悔賠近50萬

巴士的報

表情符號(emoji)不可亂用!加拿大一名農夫因為在交易時使用了「比讚」手勢,引起買家誤會,被告上法庭。法官認定該表情符號具備「簽名」效力,裁定農夫敗訴,要賠償對方61,442美元(約48萬港元)。

這起官司追溯到2021年3月,加拿大薩斯喀徹溫省(Saskatchewan)一名穀物買家透過客戶群組發出訊息,表示有意以每蒲式耳(英鬥)17加幣的價格,向農民收購86公噸亞麻。當地農夫阿赫特(Chris Achter)看到了這則消息,便和該買家通了電話,隨後也收到對方以訊息傳來一張合約照片,上面註明交付亞麻的期限為11月,並請他「確認合約」。

阿赫特收到照片後,回覆了一個「比讚」的大拇指表情符號,但是到了11月,買家卻沒有收到貨品,而當時亞麻的價格已經上漲。該買家於是上門理論,他指出,「比讚」等於認可該筆合約內容,交易就此成立;但阿赫特卻辯稱,他順手回個手勢,表示自己已經收到文件,不代表同意交易,兩人因此鬧上法院。

主審法官基恩(Timothy Keene)指出,根據字典上的定義,「比讚」意味著「在數位通訊中用來表達同意、批准或鼓勵」。他也參考了過去發生在以色列、紐約和加拿大的類似案件,了解到法院「不能(也不應該)阻止這股趨勢」。雖然簽名才是一個人身分的「典型代表」,但在科技的推波助瀾下,使用表情符號「比讚」也能作為電子簽名,成為確認文件的方式之一。

最終法院判定阿赫特敗訴,因為未能履行合約,必須賠償買家的損失共61,442美元。

2023年6月28日 星期三

自助收銀機「走數」盜竊案急增 警方提出勿心存僥倖

巴士的報

社會復常,竊匪出手,警方今年首4個月錄得逾7100宗盜竊案,比去年同期大增近4成。警方防止罪案科警官指出,涉及自助收銀機的盜竊案增加,「市民可能有心或無意『嘟』少件貨物」,呼籲大眾緊記掃瞄所有擬購物貨品的條碼,否則要負上刑責。

警方舉辦工作坊 向業界分享防罪建議

警方防止罪案科總督察蔡穎鈺表示,今年1至4月錄得7167宗盜竊案,比去年同期上升近4成,主要由於店鋪盜竊及雜項盜竊上升近30%及53%;有見及此,警方於本月26日舉行零售業工作坊,助理處長(刑事)鍾詠敏致辭歡迎40多位零售業代表出席,防止罪案科人員分享最新罪案數字、趨勢及防罪建議,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與油尖警區刑事隊伍人員亦分享最新科技罪案資訊及成功打擊店鋪盜竊集團的案例。

有零售業代表指,涉及自助收銀機的竊盜案增加;某大型超級市場保安經理補充,有關案件大部份沒即場揭發,通常是事後根據涉案人所用的登記會員號碼及閉路電視影像確認會員身分,繼而報案,被盜物品價值數十元至過千元。蔡穎鈺呼籲市民不要心存僥倖,以為「嘟」少一、兩件貨品不容易被察覺,強調盜竊最高可判監10年。

汽車零件商:復常後遇竊情況增加

從事汽車買賣及售賣汽車配件的莫先生參加了防止罪案科舉行的工作坊。他指,社會復常後,被偷竊情況增加,及至出席工作坊,獲警方代表建議安裝有紅外綫夜視功能、人形感應功能的高清閉路電視,以及店內只陳列樣本,並將貴重貨品擺放在保安較妥善的飾櫃或職員容易見到的當眼處,以減少被賊人常用的聲東擊西手法偷走貨品,有助他防範盜匪。

除了店鋪盜竊,警方發現近期雜項盜竊案大增,今年1至4月共錄得3839宗,拘捕912人,比去年同期的2547宗上升近53%,亦比疫情前的2019年同期增加13.4%。蔡穎鈺指,雜項盜竊案大部分被盜貨品的體積較小,例如銀包、手提電話,體積較大的是單車,建議市民使用較牢固的單車鎖,亦可購買GPS定位儀器張貼於單車等物品,或刻上獨有保安標記,令物件易於識別及增加盜賊轉賣的難度。

2023年5月31日 星期三

新制下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 涉12萬或以上交易就要註冊

巴士的報

香港是全球數一數二最自由的經濟體,也是最先進的國際金融中心之一,商業往來頻繁,資金流通方便,但同時亦帶來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活動的風險。去年年底,海關便成功偵破一宗涉及買賣貴金屬的懷疑洗黑錢案件,涉款約35億港元,可見犯罪分子企圖透過貴金屬及寶石交易渠道去清洗黑錢的風險不容忽視。

為使香港符合國際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的標準,及鞏固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政府於今年4月1日起引入了新的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註冊制度,若任何人有意在香港經營貴金屬及寶石業務,並在業務過程中在香港進行總額為12萬或以上港元的交易(不論是支付或收取款項),須註冊為A類註冊人或B類註冊人。

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範圍廣泛 要留意業務涉及的活動及物品

註冊制度中受規管的物品不限於貴金屬及寶石,當中還涉及了貴重產品及貴重資產支持工具。詳情如下:

1.貴金屬:成品或非成品狀態的金、銀、白金或鉑金、銥、鋨、鈀、銠或釕。

2.寶石:鑽石、藍寶石、紅寶石、綠寶石、玉石或珍珠,不論其為天然與否。

3.貴重產品:符合以下說明的珠寶或錶:由任何貴金屬或寶石或兼由上述兩者組成,或包含或附有任何貴金屬或寶石或兼包含或附有上述兩者。

4.貴重資產支持工具:指以貴金屬、寶石或貴重產品支持的、使有關持有人有權享有該等資產(整體或部分)的證明書或工具;但不包括《證券及期貨條例》(第571章)所界定的任何證券、期貨合約、集體投資計劃的任何權益、結構性產品或場外衍生工具產品;或虛擬資產。

有些珠寶從業員或以為店舖銷售才是交易商,但原來任何人以業務形式,進行買賣、出口或進口;生產、提煉或進行增值加工發行貴金屬、寶石或貴重產品,又或者贖回或買賣貴重資產支持工具或就上述活動擔任中介人,都屬於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

大家如屬於以上業務性質,而在業務過程中有意進行總額為12萬或以上港元交易就要盡早登記註冊。

A類及B類註冊的分別

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註冊制度共分為以下兩類註冊:

(a)    任何交易商有意在業務過程中,進行總額為12萬或以上港元的非現金交易,必須註冊為A類註冊人。

(b)    任何交易商有意在業務過程中,進行總額為12萬或以上港元的現金交易及總額為12萬或以上港元的非現金交易,必須註冊為B類註冊人,並須遵守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規定。

如交易商只進行總額為12萬以下港元的現金或非現金交易,則無須註冊。

展示註冊證明

成功登記註冊的註冊人會獲發註冊證明書及進行面對面交易分行的分行證明書。而交易商亦要格外留意,不論為A類註冊人或B類註冊人,註冊人必須在相關處所的顯眼地方展示證明書。

註冊人若藉電子方式(如互聯網網站或社交平台)經營貴金屬及寶石業務,亦須在相關電子平台展示由香港海關提供的二維碼(QR Code)或註冊號碼。

B 類註冊人須履行客戶盡職審查相關責任

B 類註冊人在進行任何總額為12萬或以上港元的現金交易時,必須遵守《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第615章)附表2所訂的要求,例如客戶盡職審查及保存記錄等。

為執行客戶盡職審查,B類註冊人須向客戶索取身分證明文件(例如香港身份證、護照或其他旅行證件)以識別及核實客戶身分,並須同時複印該身分證明文件以作備存,客戶應作出配合。相關備存記錄須於交易完成後或與有關客戶終止業務關係後保存至少5年。

註冊紀錄冊

任何人可點擊以下連結查看註冊紀錄冊,了解註冊人資料﹕

註冊紀錄冊:https://www.drs.customs.gov.hk/wsrh/001s1?request_locale=zh_TW

免費首次申請註冊

在2023年4月1日前已一直營運的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必須於制度實施後首9個月過渡期內(即今年4月1日至12月31日)提交申請,並可獲寬免首次註冊的所有相關費用。

過渡期安排並不適用於在2023年4月1日或以後,開展貴金屬及寶石業務的人士。如該人士有意進行總額為12萬或以上港元的交易(現金或非現金),則須在交易前獲得註冊。

了解更多《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註冊制度》

https://www.customs.gov.hk/tc/service-enforcement-information/anti-money-laundering/supervision-of-dealers-in-precious-metals-and-ston/index.html

https://www.drs.customs.gov.hk

2023年4月25日 星期二

亂拋垃圾|消息:行會通過亂拋垃圾罰款增至3000元 店舖阻街罰6000元

星島日報

政府提議增加捉「垃圾蟲」亂拋垃圾的定額罰款。消息指,行政會議今日(25日)通過調高亂拋垃圾罰款金額建議,由1,500元增加一倍至3,000元,店舖阻街及非法棄置建築廢物則增加三倍至6,000元,環境及生態局將向立法會提交修訂條例草案。政府早前預料,新罰則最快今年第四季生效。  

當局建議增加《定額罰款條例》中9項罪行的罰款,其中將扔棄物或廢物棄置在公眾地方、在公眾地方吐痰、犬隻糞便弄污街道等7類行為,罰款金額由1,500元增加至3,000元;店舖阻街、非法棄置大量建築或其他廢物,則由1,500元增加至6,000元。

環境局亦建議修訂《定額罰款條例》,讓食環署、房屋署、康文署及漁護署亦有權就「非法擺放廢物」罪行發出定額罰款。

2022年12月19日 星期一

料拜登將簽署《禁魚翅法案》 購買出售及擁有均屬違法

巴士的報

美國準備禁止利潤豐厚的魚翅貿易。禁魚翅法案剛在國會參眾兩院通過,預期總統拜登簽署該法案成為法律。在拜登簽署後,美國人購買、出售、運輸甚至擁有外國捕獲的魚翅,均屬非法行為。環保分子對此舉拍手稱快,希望有助保護每年為滿足中國等亞洲地區的需求,而被獵殺的數以千萬計鯊魚。

這個禁魚翅法案(Shark Fin Sales Elimination Act)上周在聯邦參眾兩院通過,該法案被納入更廣泛的國防開支法案,預期總統拜登簽署該法案成為法律。魚翅指的是鯊魚的鰭,是一項利潤豐厚的生意。魚翅市場每年約達五億美元規模,一磅高質量魚翅的價錢動輒可達數百美元。魚翅貿易令全球每年多達七千三百萬條鯊魚被活生生割下魚鰭。幾十年來,美國一直禁止在其水域為取得魚鰭而捕捉鯊魚,然後將鯊魚屍體扔回海洋的做法。但美國仍是魚翅貿易的一個主要活躍樞紐。美國的港口檢查員每年搜獲未申報外國捕捉及曬乾的魚翅數以千計。

料擾亂全球魚翅市場

海洋保護分子對美國禁魚翅法案表示歡迎。海洋保護組織Oceana負責推動運動的主管布羅甘表示,美國的港口不再對魚翅生意開放,將令魚翅脫離供應鏈。他預期此舉將擾亂全球的魚翅市場。但佛州莫特海洋實驗室資深名譽科學家休特表示,把美國從魚翅貿易名單中移除,可能會鼓勵世界上可持續性較差的地區,更多地開發鯊魚捕撈。他說,法案錯誤地將一些人趕出漁業,同時卻令那些繼續以非法方式做生意的人有機可乘。

也有批評者稱,禁魚翅法案不會影響漁民捕捉鯊魚。一名從事貿易的漁民對《華盛頓郵報》說,新澤西州禁魚翅後,他只須將鯊魚鰭割下拋棄,便可出售鯊魚的其他部位,包括鯊魚肉、下顎或者皮。不過,這些鯊魚部位的價值,都無法與鯊魚鰭競爭。

過度捕撈致鯊魚種類減71%

環保人士表示,美國必須採取有力行動,鼓勵其他國家採取類似措施,這如同美國禁止象牙貿易對保護非洲大象至關重要的道理一樣。這項有關魚翅的禁令最初是在二○一七年由兩黨議員首次提出,內容與加拿大已經採取的行動類似。

自上世紀七十年代以來,過度捕撈導致鯊魚種類減少了百分之七十一。總部位於瑞士的追蹤野生動物種群的國際自然保護聯盟估計,在世界上五百多種鯊魚中,有三分之一以上面臨滅絕的威脅。上月在巴拿馬舉行的《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CITES)峰會上,世界各國政府將貿易限制擴大到九十多種鯊魚。這些鯊魚種類愈來愈多地被獵殺,不僅僅是為了鯊魚鰭,也是因為鯊魚肉,其中一些鯊魚肉最終變成了珍貴食品。

2022年9月5日 星期一

海關接逾百宗裝修舉報按年飆升3成 不良商戶拆門唔包拆門框

星島日報

香港海關版權及商標調查科不良營商手法調查課於上週五在屯門新落成的菁田邨、和田邨進行《商品條例》宣傳教育和合規推廣,打擊裝修業內的不良營商手法。海關版權及商標調查科不良營商手法調查課監督蔣依莉表示,香港海關一直以三管齊下的方式包括嚴正執法、合規推廣及宣傳教育以遏止不良營銷手法,保障消費者權益。蔣依莉監督表示,此次帶領打擊不良營商的宣傳大使「零容忍者」到屯門區進行宣傳活動,希望可以令市民知道裝修服務裡面一些比較常見的不良營商手法,和選購裝修服務時要注意的地方。

蔣依莉監督表示,今年一至七月有關裝修服務的舉報數字為一百零七宗,與去年同期的八十二宗相比,升幅大約為百分之三十。有關舉報大多是由於收費問題或工程項目「貨不對板」而引致消費者與商戶之間出現分歧,甚至發生爭拗。涉及的投訴內容具體分為四大類。

第一類是有關裝修費用的問題。蔣依莉監督指出,一般裝修公司會在雙方就裝修公司開出的報價單達成同意後,由裝修公司開始工程。而有不良商戶會在工程開市後巧立名目向顧客追加收費,例如「拆門唔包括拆門框」,拆門框後要加錢等。

第二及第三類是關於工程項目「貨不對板」。有時裝修師傅為貪便宜而更改設計,甚至為減低成本而偷工減料。另外就是擅自增加工程項目,先斬後奏,做完再同顧客講要加錢,顧客只好無奈接受。

第四類就是有關工程牌照問題。有些裝修工程例如電力工程需要合資格的承辦商或人員去做。一些商戶為求生意,不惜「信口開河」,訛稱自己具有相關資格,之後當工程出現問題的時候顧客才知道受騙。蔣依莉監督指出,如果有商戶在銷售裝修工程服務時做出以上行為,有機會觸犯《商品說明條例》裡面有關「應用虛假商品說明」以及「誤導性遺漏」的罪行,根據法例,如觸犯公平營商罪行,最高可被判處罰款五十萬及監禁五年。

海關提醒市民,首先,在找裝修承辦商時,千萬不要心急交付訂金,要貨比三家。應聘請信譽良好的承辦商。第二,要留意報價單和合約。一份穩妥的報價單和合約,內容應訂明和各項裝修工程的項目細則,看清項目內容有否註明「連工包料」、「代買」還是「材料有客人提供」等等,問清楚工程項目中是否有額外收費。第三,如果工程進行期間有改動或者有後加工的需要,消費者要記得同承辦商訂立補充合約,以書面紀錄有關額外費用。消費者要了解工程是否受法例規管,並須由合資格的持牌人士進行。最後消費者切忌輕易相信口頭承諾,要將所有條款寫成書面內容,以防日後產生分歧等。

除了嚴正執法,海關亦十分重視向業界進行合規推廣。海關曾於八月推行「八月‧精明消費月」宣傳活動,以「打擊不良營商•排解民生憂難」為主題,加強消費者對《商品說明條例》的認識,保障消費者權益。

突發記者 解青羽 劉漢權

2022年7月4日 星期一

圍村路霸擋車索賠 律師:視乎植物位置

星島日報

究竟張氏夫婦是否有權向撞到其植物的貨車司機索償?大律師陸偉雄表示,主要視乎植物處身的位置,是私人還是公眾地方,「如果植物是在私人地,架車撞埋去當然要賠錢。」但如果道路屬於官地的話,貨車撞到延伸出來的植物,非但不用賠錢,如果車輛因此損毀,反而可以向植物擁有人要求賠償,「因為這裏是公眾地方,無論行人或車輛都有可以合理使用,屋主是有責任去修剪植物,以免植物伸出來阻礙其他人使用。」

2022年5月31日 星期二

食環署及警方加強檢控店鋪非法擴展及阻塞通道 8個月共發631張罰告票

巴士的報

食環署發言人昨日(30日)表示,為處理店鋪非法擴展營業範圍及阻塞通道問題,第二階段試驗計畫將在3月推展至東區、深水埗區及元朗區。

食環署與警方去年9月底起在九龍城區、觀塘區及荃灣區展開試驗計畫,以新執法策略採取聯合行動。截至昨日(29日),食環署與警方在九龍城、觀塘及荃灣區共進行逾160次聯合行動,就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和潔淨罪行發出631張定額罰款通知書或傳票,並發出205張警告通知書,要求物主限時將物品移走,當中有14張通知書逾時仍未獲遵辦,食環署繼而清除約7公噸相關貨物或物品,當中絕大部分已被法庭下令充公。

區議會、地區人士及市民普遍對試驗計劃評價正面,認為有關試點街道的市容及環境衞生皆有顯著改善。食環署及警方因而決定在6月將試驗計畫擴展至東區、深水埗區及元朗區。

發言人表示,部分店鋪經營者為求方便,違法把送抵店鋪的貨物擺放在路旁甚至馬路,非法擴大經營範圍。此舉不僅非法佔用公眾地方,同時亦造成阻塞通道,還會危害道路使用者的安全。

2021年12月31日 星期五

除古董象牙外 本港今起全面禁止象牙貿易

星島日報

《2018年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修訂)條例》今日起全面實施,禁止進口、再出口及為商業目的而管有象牙。

漁農自然護理署發言人說,政府一直致力保護瀕危物種,包括大象。《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的列明物種,在本港受《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規管。所有象牙管有許可證的有效期已於昨日或之前屆滿,除「古董象牙」外,本地象牙貿易由即日起全面禁止。

根據《條例》,「古董象牙」指在1925年7月1日之前發生以下情況的象牙:被移離野外;其天然狀態經大幅改動,以製成珠寶、飾物、藝術品、實用品或樂器;及由某人在上述改動後獲得,而在獲得時,已處於上述經改動的狀態,無需作進一步的雕刻、製作或加工以達至其目的;及不包括象狩獵品。貿易商如管有「古董象牙」作商業用途,須證明有關象牙符合上述「古董象牙」的定義。可用作證明為「古董象牙」的證明,包括合資格的鑑定評估或由獲認可的化驗所或設施進行科學測齡。

發言人指,任何人士如非按照《條例》的規定進口、再出口或管有象牙,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港幣1000萬元、監禁10年及充公有關物品。同時,漁護署、海關和相關政府部門會繼續保持警覺,打擊象牙走私及非法貿易活動。

2021年11月6日 星期六

周日起司機撞到貓狗必須停車 違者最高囚12個月

星島日報

政府表示,《2021年道路交通(修訂)條例》將於周日(7日)起生效。根據《修訂條例》的新規定,司機如撞到貓隻或狗隻必須停車。

《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訂明,如有車輛發生意外而導致不在車內的動物受到損害,該車輛的司機必須停車。司機亦須向任何警務人員或任何有合理理由提出要求的人,提供包括姓名及地址的個人資料,否則須盡快而在任何情況下不遲於意外發生後24小時內報警。現時,「動物」的定義涵蓋馬、牛、驢、騾、綿羊、豬或山羊,《修訂條例》生效後將包括貓和狗。

如司機在有關意外發生後沒有停車,可處第三級罰款 (10,000元)及監禁12個月;而沒有提供個人資料並沒有在意外發生後盡快及不遲於24小時内報警,則可處以第四級罰款 (25,000元)及監禁6個月。

食衞局發言人表示,近年市民飼養貓狗數目不斷上升,牠們遇到交通意外受傷或死亡亦時有發生。《修訂條例》生效後,司機如撞到貓隻或狗隻必須停車,目的是讓受傷的貓隻和狗隻及時獲得治理,以加強保障動物福利。當然,司機應該確保在安全情況下停車,以免危及自己和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

2021年9月29日 星期三

蘇偉文:團體在室內或私人地方掛國旗不用申請

信報財經新聞

運輸及房屋局副局長蘇偉文今早在立法會回應議員質詢時提到,房委會一直跟從國旗及國徽條例下掛國旗有關指引,處理團體在公屋內掛國旗申請,如有關人士在室內或私人地方掛就不用申請,房委會不會為此訂立其他規則,如議員或團體在公屋舉辦活動可向房委會提出申請,遵守政府《國旗及國徽條例》有關指引便可,當局會促進有關行為。

民建聯何俊賢提到當局可否成立特別小組處理因特別情況被政府部門移走的國旗,體現尊重國旗的心。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表示,國旗及國徽為國家象徵標誌,當局一方面須規範市民如何使用,亦希望促成市民有尊重國旗的心,當局會向各政府部門發指引,建議在節慶日子彈性處理市民展示國旗安排,至於可否成立小組,當局會再研究,並歡迎有關建議。

2021年9月17日 星期五

小額薪酬仲裁申索額上限 調高至1.5萬元

星島日報

小額薪酬索償仲裁處的司法管轄權限今日(17日)起調高,由每名申索人不超過8000元的申索款額,上調至不超過15000元。

勞工處提醒,修訂只適用於提出申索的權利全部或部分在今日(17日)或之後產生的申索。如申索人提出申索的權利全部於今日之前產生,仲裁處的司法管轄權仍只限於處理每名申索人不超過8000元的申索。

勞工處發言人表示,是次修訂旨在提高仲裁處就每名申索人申索款額上限方面的司法管轄權,而維持每宗僱傭申索由不超過10名申索人提出。任何僱傭申索如超過仲裁處的司法管轄權限,會由勞資審裁處審理。

2021年9月2日 星期四

海關呼籲家長停止讓兒童把玩一款不安全膨脹膠珠玩具

星島日報

海關早前在一間屯門玩具及文具店,購買一款膨脹膠珠玩具,測試發現膠珠在吸水後膨脹,其直徑的膨脹幅度超出安全標準容許幅度逾4倍,擔心一旦被兒童吞下,可引致窒息,海關向涉案的玩具店發出禁制通知書,禁止他們繼續出售該款玩具,同時呼籲家長應立即停止讓兒童把玩該款玩具。商戶如有出售,亦應立即下架。

根據《玩具及兒童產品安全條例》的規定,任何人供應、製造或進口不安全的玩具或兒童產品,即屬違法,違例者首次定罪,最高可被罰10萬元和監禁1年,其後各次定罪則最高可被罰款50萬元及監禁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