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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20日 星期日

首次有合資格人士違強制驗窗法例被判監緩刑

信報財經新聞

一名合資格人士因在進行強制驗窗時違反《建築物條例》,於本月中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判處入獄14天,緩刑1年,以及罰款1萬元,為同類案件中首次有合資格人士被判處監禁刑罰。

運輸及房屋局常任秘書長(房屋)辦公室轄下的獨立審查組於2018年12月根據《建築物條例》,向藍田一個居屋單位的業主發出強制驗窗通知,着令該業主委任一名合資格人士為其單位進行窗戶檢驗及監督所需的修葺。該合資格人士獲委任後,於去年2月向獨立審查組呈交證明書,確認已完成窗戶檢驗、該單位的窗戶安全,以及毋須進行修葺。

2019年11月29日 星期五

兩業主無遵從強制驗窗及驗樓 罰款6800及9.5萬

巴士的報

兩宗案件的罰款均為同類案件至今被判處的最高金額。

兩名業主分別由於沒有遵從根據《建築物條例》(香港法例第123章)發出的強制驗窗計劃及強制驗樓計劃的法定通知,早前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判處罰款6800元及95000元。兩宗案件的罰款均為同類案件至今被判處的最高金額。

第一宗個案涉及的單位位於九龍牛頭角道一座36層高及樓齡35年的綜合用途建築物。由於有關業主沒有遵從通知,遭屋宇署檢控,本月12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定罪及罰款6800元。

第二宗個案涉及另一名業主的3個處所,位於油麻地廣東道一座4層高及樓齡64年的綜合用途建築物。業主沒有遵從通知,屋宇署遂向他提出檢控。該業主今年9月24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定罪及罰款合共9萬5100元。

2018年11月18日 星期日

籲定期驗樓或驗窗 黃偉綸: 屋宇測量師像「樓宇醫生」

星島日報

發展局局長黃偉綸發表新一份網誌,他表示,屋宇測量師的工作包括向樓宇業主發出強制驗樓及強制驗窗通知書、抽樣覆檢等。他形容屋宇測量師就像「樓宇醫生」,專門為舊樓「把脈」,防止樓宇日漸老化。他又呼籲住戶聘請經屋宇署註冊的專業人士定期進行驗樓或驗窗。

黃偉綸指,屋宇測量師為樓宇作出「診斷」,找出潛在「疾病」,並訂出「治療藥方」,以保障樓宇的安全及健康。他形容就像「樓宇醫生」,專門為舊樓「把脈」,防止樓宇日漸老化。

他又在網誌引述一名屋宇署強制驗樓組的屋宇測量師沈瀅的經驗,指不少市民對強制驗樓或驗窗存在疑問。沈瀅指,窗戶在樓宇外露位置,經常受到「風吹雨打、日曬雨淋」,配件有可能鏽蝕、老化等,嚴重可能會出現窗框飛脫。至於樓宇狀況,很多時難以自行判斷,所以同樣需要委託註冊專業人士定期檢查。

黃偉綸表示,樓宇和人一樣都會生病和老化,分別是人懂得求醫,但樓宇不會發聲,所以需要靠業主和專業人士主動跟進。因此,他呼籲市民聘請經屋宇署註冊的專業人士定期進行驗樓或驗窗。

截至2017年底,屋宇署共向約3600幢住用或綜合用途樓宇,發出法定強制驗樓通知,其中1800幢樓齡達50年或以上。

2016年5月16日 星期一

消委會:濫收費亂報價 驗窗投訴3年飆5倍

有好的業主立案法團和好的管理公司的屋苑, 驗窗輕鬆好多, 因為佢地會選出最好的驗窗公司來介紹俾小業主, 又平又少麻煩 !

on.cc東網專訊

【on.cc東網專訊】 「強制驗窗計劃」於2012年全面實施,但由2012年至去年,消委會接獲涉驗窗及維修的投訴明顯上升,由6宗升至37宗,不少涉及胡亂報價及貨不對辦,反映相關服務水準參差。

在濫收費用個案中,投訴人胡太光顧C公司,驗窗後報價2800港元,稱包辦更換窗配件及辦理文件,投訴人指收費太貴,職員遂拿出2款不同窗鉸作對比,指用其 中一款「304窗鉸」較其他公司採用的好,胡太不虞有詐付了1000港元訂金,至後來再找另一間公司報價,費用只要2200港元,更發現「304窗鉸」本 已是業界廣泛使用,胡投訴後,C公司答應取消合約及退回訂金。

在貨不對辦的個案中,投訴人郭先生委託D公司驗窗,更換10個窗鉸連工程費 及填表費共1500港元,郭在師傅更換了6個窗鉸後,關窗時聽到「格格聲」,發現原先的「鋼牙螺絲」竟被換上次等「拉針螺絲」,郭向屋宇署查詢哪款符合要 求,職員指兩種均合要求,而鋼牙螺絲會較穩固,郭投訴後終獲退回更換4個窗鉸。

此外,有個案反映上門驗窗人士資格存疑。投訴人張小姐向一 間「認可承建商」牌照的A公司查詢驗窗服務,職員上門視察時指有2個窗戶把手較鬆,沒有表明是否要更換,只要求張支付500港元「填表費」,職員及後游說 投訴人修葺,張原以為只換2個把手,但職員上門指維修有最低消費,為1500港元,遂建議更換8個窗鉸及5個把手,合共2100港元,張無奈答應先支付 1000港元訂金。不過,張小姐翻查屋宇署網頁時,發現上門人員根本不在合資格人士名單上,投訴後獲全數退款。

消委會宣傳及社區關係小組 主席許敬文指,世上沒有免費午餐,當有人指可免費驗窗時,上門後又指「唔使整」後,往往要收取行政費、填表費,但屋宇署不會收取該些費用,故有關費用只由 該些公司「落袋」。此外,有見有市民難以掌握驗窗人士資歷,屋宇署今年2月15日開始向合資格人士發出「驗窗卡」,上面有該人的姓名及近照,供消費者識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