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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16日 星期一

消委會地產代理︱買樓隨時暗藏伏位 有代理隱瞞物業曾有人墮樓遭索償(附4大防騙錦囊)

星島日報

近期樓市淡靜,地產業界為求促銷,或會與買家在購買過程中有矛盾,而涉及金額重大,往往牽涉法律訴訟。消委會今年首8個月收到11宗涉及地產代理的投訴。有地產代理無向買方披露單位曾經發生墮樓事故,遭買方終止交易,並追討賠償,最終法庭裁定地產代理要向買方賠償訂金。不過消委會提醒地產代理角色複雜,消費者未必可以直接追討損失。

案例一:地產代理沒披露單位曾發生墮樓事故 須賠償訂金予買家

買方在視察一個二手物業時,曾經諮詢地產代理「有無古靈精怪」 及「無嘢唔妥呀嗎」,得到「沒有」的回覆。然而,買方在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發現該單位曾發生墮樓事故,於是決定終止交易並向地產代理追討賠償。法官認為地產代理協議訂明,代理須為買方取得關於物業的資料,該條款隱含地產代理有責任以謹慎行事之態度向買方提供資訊。當買方向地產代理詢問單位有否發生「古怪」事情時,地產代理應作出合理查詢才答覆,而非回答「沒有」。最終法庭裁定地產代理須向買方賠償被賣方沒收之訂金。

然而消委會提醒,消費者在作出置業決定時一般會考慮一籃子的因素,而非單憑地產代理作出的陳述,因此即使地產代理或其僱員作出失實陳述,除非屬欺詐性質,否則其範圍責任一般不會延伸至消費者自行作出全面考慮後作出的置業決定,地產代理未必須承擔買家最終蒙受的所有損失或損害。舉例說,假設發展商因資金流問題而未能如期交付一手物業,甚至「爛尾」,即使買方曾依賴地產代理疏忽作出的失實陳述而購置物業,地產代理亦未必需要承擔買方因物業延期或未能交付所招致的損失,有關損失或已超出地產代理的責任範圍。

消委會指,業主委託地產代理放售二手物業,根據《地產代理常規(一般責任及香港住宅物業)規例》(《執業規例》),地產代理須以訂明的表格與業主訂立俗稱「放盤紙」的協議,列明地產代理與賣方訂立的責任。若地產代理作出失實陳述,業主是否需要為此負責一切要視乎涉案事實。

法律上,「代理人」是指有權影響委託人(例如業主)與第三方(例如買家)的法律關係的人士,例如代表委託人向第三方作出對委託人具約束力的陳述、談判及合約。代理人在委託人授予的實際或表面權限內作出失實陳述而誘使第三方進行交易,該第三方除可向代理人提出索償外,亦有權根據《失實陳述條例》提出撤銷交易及向委託人追討賠償。然而,地產代理未必是法律上的「代理人」,而是以「經紀」(broker)或「介紹人」身分行事,在促成交易後或從雙方收取佣金,過往案例亦指出地產代理在同一宗交易的不同階段可以有不同的身分

案例一的買方,除向地產代理提訴外,亦向賣方提出撤銷交易。法庭指出,賣方訂立的地產代理協議並無授權地產代理向買方提供任何非賣方提供的資料,而即使沒有該授權,地產代理亦可履行其約定責任。因此,法庭駁回買方對賣方的申索,買方在「撻訂」後只可向地產代理追討被賣方沒收的訂金。

案例二:失實平面圖非源自賣方 交易不能撤銷

買方在購買物業前向地產代理索取的平面圖所顯示的單位面積較實際為大,買方因而以賣方作出失實陳述為由提出撤銷交易及追討訂金。法庭指出,賣方純粹只委託地產代理出售其單位,並無給予該代理任何實際或表面權限向買方提供該幅並非源自賣方的平面圖或作出有關失實陳述。地產代理向買方提供該平面圖,是為買方而非賣方行事。法庭判定買方不能以地產代理的失實陳述向賣方提訴,亦沒有證據顯示賣方作出任何行為誤導買方,故裁定買方敗訴。 

案例三:地產代理作失實陳述時業主在場 須撤銷交易並退回訂金

地產代理安排買方視察一套連花園的村屋,但沒有告訴買方該物業其實只包含村屋,花園是向政府以短期租約形式租用。法庭除判定地產代理的行為構成了失實陳述外,同時指出由於在視察物業時業主亦在場,且沒有說明花園的問題,因此業主同樣作出失實陳述。法庭判定買方可撤銷交易並向業主及地產代理取回已付訂金。

地產代理角色複雜 消費者未必可以直接追討損失

以上案例帶出地產代理在交易扮演的角色存在一定的複雜性,一旦發生爭議,消費者要追討未必直接和容易, 因此進行物業交易時須格外謹慎,並可留意以下事項:

1. 應委託受地監局監管的持牌地產代理從業員,切勿委託無牌地產代理。如有疑問,可要求該地產代理或營業員出示「地產代理證」,或瀏覽地監局的網頁,查閱牌照目錄。

2. 與地產代理簽署「地產代理協議」,以書面訂明各方的權責。二手住宅物業使用的訂明表格,重要條文包括放盤價、代理的責任、佣金、單邊(只代表業主/買方/租客)或雙邊代理(同時代表業主及買方或業主及租客)等。

3. 消費者應從多渠道核實地產代理的陳述及仔細了解物業各資料,例如詳閱售樓說明書(一手物業),並透過第三方渠道如土地註冊處
和屋宇署的百樓圖網,查閱有關業權資料和樓宇圖則等文件。

4. 不應輕信「包借」、「包賺」等令人存疑的承諾,亦應以書面形式訂立協議並具體列明優惠細節。如有任何懷疑,可諮詢獨立法律意見,以保障自身權益。

2024年6月27日 星期四

地契自動續期50年 下月5日生效

文匯報

香港文匯報訊 立法會昨三讀通過《政府租契續期條例草案》,下月5日生效。新條例精簡地契續期程序,政府無須逐一與業主簽立新地契,以處理2047年6月30日到期、約30萬個地段的地契。地政總署署長下月5日將在憲報刊登公告,先為2030年或之前到期的地契自動續期50年,往後到期的地契亦會按最少6年的規定,逐批刊憲續期。續期的地契的原有條款、權益和產權會以原狀過渡。

發展局局長甯漢豪昨指出,今次立法並非改變土地續期政策,而是引入簡化方式,因此保留1997年土地政策下,列明續期無須額外補地價的條文。同時基於公眾利益考慮,相信租契不獲續期的情況,會極少出現。

林健鋒:增強投資者信心

法案委員會主席、經民聯林健鋒亦稱,立法是建立常設機制,以精簡的方式為地契續期,釋除坊間對「2047大限」的疑慮。他指有外國商會反映,條例是「香港高度自治和自由再延長50年的好消息」,立法能夠節省地契續期的人力物力,增強投資者的信心。

立法會地產及建造界議員龍漢標亦歡迎通過條例草案,免卻個別業權人與政府逐一簽立新租契所需的繁複手續。又指,香港有超過130萬名自置物業的業主,這群業主能否順利將租契續期、是否需要補地價,會影響物業價值和投資者信心。

龍漢標盼涵蓋特殊用途租契

不過,龍漢標認為條例草案仍未臻完美,指現時訂明在租契到期前6年才刊登憲報宣布是否續期,時間上不足夠。一般物業抵押年期長達20甚至30年,國際慣例亦以物業租契擁有至少12年期作為投資價值的指標。政府如能在租契到期前更早的時間公布是否續期,對保障業權人利益,增強投資者信心,以至促進本港整體經濟發展更有幫助。

另一方面,根據1997年土地政策,除四種例外情況外,政府對於特殊用途租契的處理與一般不獲續期租契的處理方式應該是完全一致的。但是今次條例草案建議設立的續期機制並沒有涵蓋例如教育、社福、宗教及特殊工業等特殊用途租契。換言之這些社福機構今後仍要用上不少精力和資源與政府相關部門協商租契續期事務。他建議政府考慮將一些不需要逐一檢視續期與否的特殊用途租契在條例草案加入定義或附表,以較清晰和確定的方式去處理,幫助這些機構能夠及早理解租契續期相關事宜。

2023年11月5日 星期日

市建局研訂更細緻進度表讓樓宇更新行動業主遵從

信報財經新聞

市建局行政總監韋志成表示,今年4月推出的第三輪「樓宇更新大行動2.0」已於9月底截止申請,共收到1614宗申請,較上一輪增加約75%,業主參與計劃的反應理想,正加緊處理申請個案的審批工作,最快明年第二季按優先次序,向合資格樓宇發出原則性批准通知書,以及委派專屬的個案主任,協助業主展開維修工程。

他表示,因應《施政報告》提出檢視「樓宇更新大行動2.0」的工作流程,市建局將研究訂立更細緻的進度表,訂明每個階段的工作和期限,讓申請計劃的樓宇遵從;針對業主議而不決,導致遲遲未能招聘工程顧問的個案,將在招標文件內直接向業主建議工程管理事項,如所需進行的工程範圍、開會次數等,省卻業主討論時間,促進業主就維修工程取得共識;更會研究先由市建局篩選合格工程顧問給法團招標的可行性,以縮短業主挑選工程顧問涉及技術性討論的時間。

他指出,維持樓宇狀況良好是業主的責任,若然在市建局加大行政手段、加強資助和技術支援後,仍然有業主拒絕遵從法例訂明的樓宇檢驗和維修要求,政府便應對違規的業主加強執法,從規管層面保障樓宇安全。

在這方面,市建局十分支持政府在《施政報告》提出明年修訂《建築物條例》,針對逾期未遵辦驗樓及驗窗通知、修葺令和勘測令,以及僭建行為和其他違規建築工程,簡化檢控程序、降低檢控門檻及加強罰則,以提升阻嚇作用。

2023年9月22日 星期五

按保放寬至樓花 1000萬元或以下可借九成

信報財經新聞

按證保險公司宣布,修訂按保計劃樓花住宅物業,使適用的合資格準則與已落成住宅物業看齊,將適用於今日或以後簽訂臨時買賣合約的自住物業的相關樓花按揭。

按保計劃之前只能為物業價格600萬元或以下的樓花住宅物業提供按揭保險。修訂後,擴大至3000萬元或以下的合資格樓花物業。

其中,1000萬元或以下的合資格樓花物業,最高按揭保險成數為九成;1000萬元以上至1500萬元的物業,最高按揭保險成數為八成或以按揭貸款上限900萬元計算的成數,以較高者為準;1500萬元以上至3000萬元的物業,最高按揭保險成數為七成或以按揭貸款上限1200萬元計算的成數,以較高者為準。

按證保險公司作出是次修訂,是考慮到物業市場情況及自身的業務及風險,旨在讓按保計劃進一步協助市民置業安居。

2023年5月5日 星期五

民政署:立法修訂大廈公契 涉私有財產權爭議大

巴士的報

消費者委員會發表物業管理費研究報告,發現6大問題,包括現時管理費是基於業權多少等釐定,但大廈公契及售樓書,均未有列明相關業權數據計算方法。此外在現行法律框架下,公契要所有契約方一致同意才可修改,不過部分大廈發展商持大量業權,導致成立業主立案法團、解僱物管公司等事宜上擁有決定權,而75%物管公司都是跟發展商有關連。消委會提出8項建議,包括參考《公司條例》修改公司章程細則的做法,以75%的業權份數作為修改公契條款的大多數決議的參考門檻。

而消委會推算,本港住宅市場的物業管理服務總收入,估計達到551億元,約佔本地生產總值2%。該會是次研究共接觸1103名業主、96個業主組織,以及22家物業管理公司,並檢視了由2012年至22年合共694宗投訴個案。該會的一項調查發現,半數業主認為目前繳交的管理費合理;調查又顯示,業主愈積極參與物管事務,管理費增幅愈低。

民政事務總署回覆查詢表示,大廈公契是大廈各業權共有人、經理人和發展商所簽訂的私人契約,若由政府透過立法方式容許修訂大廈公契,將會影響私人業主之間的權利和義務,涉及私有財產權在《基本法》下如何得到有效保障的根本問題,爭議性極大,必須小心處理。民政總署表示,會研究和考慮消費者委員會報告中與署方工作有關的建議,並會繼續推進大廈管理和物管業界發牌制度的相關工作。

江玉歡倡效星洲設團隊管理

一手住宅物業銷售監管局則表示,《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旨在加強一手住宅物業銷售的透明度及公平性,以及對消費者的保障。條例已經有不同的條款,要求賣方就管理費提供資料,供準買家參考。銷售監管局表示,會詳細研究消委會的建議,以適當跟進與銷售一手住宅物業有關的建議。

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委員江玉歡指出,政府低估大廈管理的複雜度和對市民影響,她強調,本港部分於50年代後期興建的大廈,維修及管理的問題不容小覷,冀政府學習新加坡,管理委員會交由律師、建築師等專業人士組成的團隊,可提高效率。她又指,大廈管理及物業管理公司有密不可分關係,應統一在一個監管機構內。

物業管理公司協會前主席陳志球表示,本港現時超過半數業主不出席業主大會。

他以港島東大型屋苑太古城為例,稱現時入伙幾十年,至今都未有業主立案法團,反映物業公司本身受到住戶認同。

2023年4月30日 星期日

第三輪「樓宇更新大行動2.0」正接受申請 樓齡限制放寬至30年或以上

星島日報

第三輪「樓宇更新大行動2.0」正接受申請,樓齡限制由不少於40年,放寬至30年或以上。

過去五年撥出逾190億 資助樓宇維修

發展局局長甯漢豪今日(30日)在網誌表示,樓宇與人一樣,要定期做身體檢查,及早發現樓宇欠妥狀況並做好維修,以保障住戶和公眾的安全。 

屋宇署指,在過去三年每年接獲約7,000宗樓宇欠妥的舉報,有見業主協調大型維修工程不易,政府過去五年已撥出合共超過190億元,推行多個樓宇維修資助計劃,涵蓋大廈公用部分,和有需要人士的單位內部,至今惠及約7,700幢樓宇。

市建局總經理(樓宇復修)王思敬指,過去已有2,500幢樓宇獲得「樓宇更新大行動2.0」資助。視乎工程進展,已批資助金額約3.3億元。

2023年2月8日 星期三

調查報道 | 「黃勢力」續滲透屋苑 住戶安全受威脅

文匯報

(大公報記者 盛德文、黃山)黑暴期間活躍的反中亂港勢力及組織繼續潛伏社區,伺機搞事,近年紛紛滲透屋苑,用「天價維修」、「沒參加招標妥」等各種藉口,勾結「黃媒」發酵爭議,大肆抹黑屋苑法團,企圖奪權,將社區變成亂港的「票倉」。

繼太和邨、青麗苑、長安邨、翠屏邨等多個屋苑的法團相繼被「黃絲」攻陷後,位於西環的私人屋苑海都樓及將軍澳的租置屋翠林邨,近期亦被「黃媒」看中,先抹黑法團,再煽動居民推翻維修工程、罷免法團和管理公司,粗暴奪權。有住戶直言擔心人身安全,怒斥「黃絲」手段卑劣,促當局介入,還屋苑安寧!

「這班反對派真是無所不用其極,就是想借大維修大作文章,罷免現屆法團,直到選出『黃絲』的業主法團為止。」西環海都樓的前法團主席呂先生及多名管委會成員日前氣憤地向《大公報》說,「攪屎棍就是民主黨的莊榮輝,在2012年他已插手海都樓的維修問題。自2014年起,莊榮輝與同一陣營的兩名前立法會議員成立所謂的『反圍標大聯盟』,不斷借大廈的維修插手多區屋苑的業主法團選舉,在社區播種亂港。」

非業主持冒名授權書踩場

「反對派和『黃媒』沆瀣一氣,不斷製造矛盾和進行人身攻擊。」海都樓另一名管委會委員馬先生表示,去年10月6日海都樓發生兩宗淋紅油和刑事恐嚇案件,被恐嚇的兩個單位,剛好位於大廈管委會委員楊小姐物業毗鄰,而楊小姐曾與反對派中的新當選女司庫在業主大會上有過爭執。案發後,楊小姐因受驚辭去管委會委員。

「太太同我講咁危險,不如不要做了。」海都樓法團管委會另一名委員吳先生也憤怒地說,住戶擔心人身安全,三歲女兒都被嚇至大哭,現在出門都要看清楚周邊情況,「更離譜的是,在上年7月一次業主大會上,一名既非業主亦非住戶的張姓男子,竟手持有我名字的授權書出席大會,該名『雙非男』對召開業主大會非常積極,每次都以代表身份在大會上煽惑鬧事。」

吳先生續指,亂港區議員彭家浩曾闖入會場,聯同「黃媒」做直播,誣稱工程是天價維修。該名男子連同多名涉案者事後因涉嫌偽造文書被警方拘捕調查。去年10月13日,海都樓的業主大會通過大維修決議,惟在莊榮輝及彭家浩及「黃媒」的狙擊下,反對派奪權得逞,一名陳姓男子及黃姓女子分別當選新一任法團主席和司庫。

多名管委會成員向記者表示,該名陳姓法團主席當選後,蓄意混淆視聽,明明電話授權眾委員處理大廈維修及簽署有關合約等事項,事後卻不認數,並在10月底未經法團管委會商討及同意下,以法團名義向業主發出公告,散播謠言指工程合約未經法團和司庫同意,工程合約無效云云。法團管委會事後雖發律師信澄清事件,惟已造成混亂。

至11月中,該名姓陳男子辭去法團主席,同月22日,大廈管委會補選法團秘書翁小姐為法團新主席。

莊榮輝則在自媒體平台及「黃媒」上,狙擊抹黑補選的法團主席,放大並發酵爭議,煽惑居民反對,去年11月28日,莊榮輝更聯同十多名海都樓業主和反對派到民政事務總署請願,製造聲勢。

新任的黃姓司庫至今拒絕履行職務,致法團無法繳付管理公司、清潔、水電等的日常費用,基本運作被癱瘓。

去年12月12日,十多名反對派及居民在工程公司進場搭棚架開工時,當街「拉布」阻撓,散布政府無資助樓宇維修,誤導業主,最終勞動多名警員到場戒備。

搞事者誘工程顧問撤招標

「馬生,不如你放棄吧,今次招標你們取消算了,等我們留在這裏,咪可以畀你繼續做落去啦!」負責海都樓維修的顧問公司負責人馬先生透露,反對派經常在業主會上鬧事的姓劉男子,去年曾私下要求他取消維修招標,暗示上位後會再把工程判給他,被馬先生拒絕。

至今年1月12日,海都樓召開管委會會議,討論補選法團秘書,惟再被「黃絲」及「黃媒」狙擊,法團前主席及多名委員被人圍着追趕謾罵,導致流會。

負責海都樓物業管理公司的代表方先生表示,海都樓有328伙住宅、33個商舖共有361個業權。現時海都樓連同解除驗樓令及消防令兩項大維修,費用約2600萬元,相比附近通過「招標妥」大維修的大廈,如均益大廈二期和太康大廈僅解除驗樓的維修令,每戶分別要出資8.5萬多元和11萬元。而海都樓通過登報公開招標工程,每戶只需7萬多元,且做齊兩項工程,此前顧問公司已向業主解釋清楚,如不用招標妥,且做多一項解除消防令(需200多萬元),價錢反更平。「如果業主咁都認為圍標,是否公平合理,大家可衡量下」,方先生說。

方先生強調,業主大會在去年已議決通過大維修,且法庭亦沒有任何禁令叫停維修,工程已進行,惟反對派卻不斷誤導居民,要求停工,完全無視法團通過的決議,以及因停工或毀約所需要負上的損失和責任。

煽惑居民|夥「黃媒」入侵翠林邨 興波作浪

除了海都樓,將軍澳翠林邨也是深受亂港勢力滲入的屋苑之一,過去大半年來屢被「黃媒」放大、煽惑維修爭議。

有8座樓宇4932個單位的翠林邨屬「租者置其屋計劃」屋邨,已售4100個單位,其餘是房署租戶,樓齡35年,業主大多是長者,現屆法團將於下月屆滿。

屋苑法團前年6月收到強制驗樓令,先後登報招標工程顧問公司和承辦商,去年8月初公布26間合資格承辦商標書入圍,工程費介乎1.7億元至2.24億元。屋苑有維修基金儲備1.4億元,以收費最低的1.7億元標書為例,平均每戶只需多付2萬多元。

闖業主大會直播 大肆搗亂

不過,在2019年黑暴期間以「宣獨煽暴」臭名遠揚的「黃絲」組織「翠林邨是我家」(簡稱:翠家),於2021年獲六名亂港的前區議員力撐下競選法團失敗,其後一直攻擊法團誠信。去年招標大維修後,「翠家」更趨活躍,勾結「黃媒」不斷造謠抹黑法團,誣稱維修是「天價工程」,連續多月擺街站煽惑居民反對,不少鬧事骨幹並非屋苑業戶。

去年8月18日召開大維修的業主大會上,任職「黃媒」「Channel C」的亂港分子陳朗昇聯同其他黃媒闖入會場,以反圍標及有業主被冒簽授權書為藉口做直播,製造混亂並收集居民資料,大會被迫流會。民主黨中委莊榮輝更不遺餘力加入圍攻,多個「黃媒」誣衊法團圍標,不採用「招標妥」是私相授受。

至去年12月21日重開業主大會,「翠家」和黃媒內外夾擊,再度要求罷免法團、解僱管理公司,惟表決不獲通過,現場混亂不堪,最後通過採用「招標妥」重新招標。

翠林邨法團主席冼雄輝日前向大公報記者表示,法團招標公開透明,在扣除6400多萬元的維修基金儲備後,「細單位平均每戶只夾1萬多元,大單位夾3萬多元,參考其他屋苑的大維修費用實際合理。」

對於「招標妥」,冼雄輝指法團持開放態度,現正積極聯絡民政署、房署和市建局,準備安排會議,商討沿用招標妥的程序,稍後會公布細節安排。對法團而言,選擇何種招標方式都無問題,大前提是須將重要決定放在業主大會讓業主投票決定,「不過,不管用何種方式招標,他們都會反對,且手段層出不窮,目的就是推倒法團和管理公司,染指換屆,大家可拭目以待。」

伺機作亂|潛伏社區屋苑 種樁腳築票倉

除了海都樓、翠林邨、朗屏邨等屋苑,出現亂港勢力藉大維修炒作搞事外,多年來這批亂港勢力和組織,只要涉及屋苑大維修,就會想方設法滲入,奪取立案法團地位,壯大、鞏固在社區的勢力和票倉。據知情者表示,這些「黃絲」組織、「黃媒」和亂港分子,在十多年前,已窺準本港不少屋苑陸續踏入大維修期限,以反貪腐、圍標為名,放大爭議,用心昭然若揭。

由民主黨莊榮輝等人在2014年初成立的「全港業主反貪腐反圍標大聯盟」最出位,多年來藉此滲入不同社區,炒作、放大屋苑維修的議題,不斷插手屋苑大維修,攻擊非黃色經濟圈內的維修顧問和工程公司,藉此壯大黃色經濟圈的公司,培植「黃絲」和亂港勢力,為全港各區種下樁腳、鞏固票倉。

這些亂港勢力預早布局的「深耕細作」,在過去多年來每逢選舉或發生亂港事件時,都會及時得到響應和支持,成為屢試不爽例證。在2014年的非法「佔中」和2019年黑暴期間,奪取全港多區屋苑、屋邨法團的控制權,踢走原來溫和的委員,變成公開撐暴、宣暴、煽獨的「黃絲」法團,包括大埔太和邨的「太和的後裔」、「翠林邨是我家」、「朗屏街坊關注組」、祥和苑、茵翠苑及翠屏邨的法團等,多不勝數。在香港國安法實施止暴制亂後,這些「黃絲」轉而潛伏社區,繼續伺機作亂。

2022年5月26日 星期四

劏舖暗藏僭建 200業主踩陷阱

文匯報

(香港文匯報記者 廣濟)以銀碼細作招徠的劏舖,近年來吸引不少財力有限的市民投資,惟發展商劏舖時有些位置暗藏僭建物,小業主不查清楚就要為發展商孭鑊。大埔一個商場早年被發展商分間成多個細舖,再以分契方式將業權拆細賣予200多名小業主。6年多過去,「計時炸彈」引爆,業主們近日被告知商場一些「鬼祟位」有僭建物,屋宇署下令還原,涉約百萬元工程費,其間商場或要停業,小業主「零收入」大半年。香港文匯報與專業測量師實地了解,以及翻查當年文件,發現無論是地產代理的樓盤宣傳品還是業權轉讓合約,所披露的改建圖則均與屋宇署批准的圖則有出入,而業主們懷疑盡信發展商的指定律師行,未有自行聘用律師以及向屋宇署覆核相關圖則,導致懵然墮入「買舖送僭建物」的陷阱中。

大埔一個商場本月初收到一封屋宇署的來信,命令200多名業主於60天內,拆除商場3樓平台上的搭建物,以及1至4樓天井附建的金屬通風管及承托支架。

劏舖工程期同時賣樓花

負責管理該商場的陳主任近日接受香港文匯報查詢時透露,上址建於上世紀七十年代,一共有7層樓高,地下至3樓是商場,4至7樓是住宅單位,地下至3樓的商場早年一直經營酒樓。2014年,一個發展商收購該商場的業權,並在2015年分間成200多間細舖位,工程期間同步以樓花形式進行賣舖招商行動。不少小業主僅靠發展商及地產代理提供的文件及宣傳單張,掌握商場改裝後的格局。

由於舖與舖之間的分隔物並非磚牆之類的永久固定構建物,不影響樓宇結構,無須就分間工程向屋宇署提出申請,但今次屋宇署的來信就揭露一些細節位疑未經批准擅自改裝。

3樓廁所及主力牆被拆

為查清該商場僭建情況,香港文匯報日前邀請測量師姚潔凝與記者一同進行實地巡察,再對比屋宇署歷年圖則紀錄,發現屋宇署所指的違建情況屬實。屋宇署紀錄顯示,該商場3樓原始圖則最早記錄於1972年5月,其後分別於1973年11月、2015年10月及2016年3月有3次關於3樓的平面圖更新。據陳主任及部分業主透露,絕大多數小業主在2015年6月至2016年初買入業權。

姚潔凝表示,被指有搭建物的位置是3樓359及360號舖右側。屋宇署相關圖則均顯示該處原本是廁所及平台,但現場所見,廁所被拆卸,原本無上蓋的平台僭建天花板,原圖則平台及洗手間之間的主力牆也被拆除。至於涉違建的金屬通風管及承托支架,記者爬上隔壁大廈的天台觀察,發現商場天井處的確有兩條違建的金屬通風管。

姚潔凝翻查屋宇署資料發現,2015年上址僅獲准樓梯改建,2016年獲准外牆改建,但並沒有批准改動平台及通風管的相關紀錄,擅自改動就是「僭建」的法律定義。

然而,業主們聲稱買舖時不知道商場改建「模擬圖」未經屋宇署批准施工。2015年以180多萬元買入359號舖的小業主黎先生向香港文匯報出示當年地產代理提供的宣傳單、該年6月簽訂的臨時合約,以及同年10月通過發展商指定律師行簽訂的正式分契。三份文件的平面圖都顯示,該處平台有天花板、主力牆被拆,被打通為走廊,與屋宇署同期獲批圖則不符。

發展商「無可奉告」 代理律師同撇清

香港文匯報記者就此聯絡發展商、律師樓及地產代理三方。發展商僅回覆表示:「我哋已經無晒業權,無可奉告。」涉事的地產代理則回應稱:「商場改建工程在359及360舖交易後才展開,本公司僅能按照發展商提供平面圖進行售賣,改建完後是否與屋宇署圖則相符未能控制,對僭建物毫不知情。」

至於負責在交易過程中處理法律文件、核對資料的律師行回覆稱:「從未得悉該等物業有僭建或違建的情況,亦在該成交前向土地註冊處進行查冊,並未發現該等物業曾收到修復違建或僭建的命令,亦無任何資料顯示有任何僭建或違建的情況。」

舖主:回本不敢想 賠錢還原最氣頂

八旬的黎先生2015年以180多萬元買入該商場359號舖。談到當初購買原因,他說:「商場所在位置原本是一間酒樓,生意都幾旺,聽說要改成劏舖後,都比較有興趣,買入首兩年仲包租,就算租唔出,發展商都包底畀每月7,000元租金我哋,心想應該很好租,生意不錯。」

不過,當交易完成後,黎先生沒想到的是這裏幾乎成了一個死場,「頭兩年包租期,我根本無留意租值,但由第三年開始,根本就租不出去,直到兩年前,才以2,000多元月租的低價租給一間僱傭公司。」

劏場變「死場」在香港並不少見,這還不是黎先生最難接受的,若要承擔拆除還原的責任,他氣不打一處來,「回本都不敢想,但現在還要再賠錢,本就冷清的商場,改建後我間舖前面又少咗一條走廊,人流更少。」據了解,該商場劏舖目前的市值已經跌至幾十萬元。

業主Camilla於2015年購入該商場2樓一個劏舖,但在購買過程中及之後已發現種種隱患,「由於以樓花形式買呢個劏舖,未交舖前,我唔知呢度有一條柱喺牆角,改建完交收時才發現!」她表示,當初地產代理展示的平面圖上,該舖根本沒有牆柱。她還仔細查看自己的分契,內裏圖則的舖位劃分亦顯示不存在牆柱。「本身劏舖就細,有條柱擺嘢都唔方便。」

就此,Camilla曾通過律師行向發展商詢問過,得到的回覆卻是:「合約內有條文寫明,發展商有權根據需要靈活改動舖位間隔。」

她自責當初沒有看清合約中每則條款,「但就算知道有呢句,又如何能避免發展商唔會話改就改?合約賦予發展商至高權利,完全唔會知會或諮詢小業主的意見。」

買賣過程專業人士角色惹質疑

劏舖小業主黎先生近日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十分無奈地說:「成個買賣程序,都在地產代理及律師見證核實下進行,有晒專業人士核對所有文件及結構符合法律要求,估唔到咁樣都中伏,𠵱家仲要我哋承擔還原責任,真係好荒謬。」事件的關鍵是,當年的買舖合約中何以未有披露商場改建的合法性,而有關的專業人士何以未有核對屋宇署資料以查找僭建物?

該商場多名業主向香港文匯報表示,當年買舖使用發展商指定的律師處理所有法律文件。一名業主出示當年的分契合約,其中沒有披露獲屋宇署批准的圖則,反而是內附一份獲土地註冊處「註冊摘要編號」及屋宇署認可人士(AP)簽名的附件。

土地註冊處的文件又能否作準?測量師姚潔凝解釋,土地註冊處與屋宇署負責不同範疇:土地註冊處僅負責核對印花稅及業權的合法性,並不會核對圖則;僭建物才是屋宇署職責範圍,要以屋宇署圖則作準。但事件可疑之處是,土地註冊處批出的圖則已獲一名屋宇署認可人士(AP)簽名,「因為根據《建築物(管理)規例》,他(AP)必須確保工程按照《建築物條例》和屋宇署批核的圖則進行,且需承擔法律(刑事)責任。」

姚潔凝認為,若業主們在購買物業時對僭建不知情,可集體向當年賣舖的一方提出民事訴訟進行索償,「如果有證據證明賣方疑隱瞞物業僭建或即將僭建的內容,可提出民事訴訟。其次,律師行有無在交易前,向買方披露現址是否符合屋宇署圖則,也有待求證。」

大律師陸偉雄在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表示,現有法律制度對買劏舖的小業主難以提供有效保障,「尤其是舊樓的劏舖,存在諸多安全隱患,包括僭建、日久失修及安全等,因此市民在購買此類物業時,務必選擇聲譽好的地產代理,同時自行聘請律師提供獨立法律意見,而並非貪平使用發展商聘請的律師,最後還要有自行查冊意識,盡可能與自己聘請的律師一同仔細核對圖則,以確保自身權益。」

除了僭建問題,由於不少劏舖以分契形式由一批業主共同持有該商場的業權,即例如商場劏成100個單位,業權就由100名業主持有,日後的維修需要他們共同負責,但人多口雜,過去曾出現不少劏場有業主不滿一處地方改動,卻要全部業主承擔工程費,因為意見分歧使工程一拖再拖。

2022年1月3日 星期一

獨家|納米樓存風險銀行研停按揭 250呎以下難出售

星島日報

本港樓價愈住愈貴,造就「納米樓」湧現,市民為求上車唯有愈住愈細。據悉,有中小型銀行鑑於納米樓呎價過高又可承做九成按揭,在風險考慮下,早在政府公布引入限呎樓措施前已在研究停做樓宇面積250方呎以下單位的按揭貸款,惟暫未有最後定案。

政府為回應市民想「住大啲」的訴求,剛於上月尾公布將今季賣地計畫,涉及一幅屯門住宅地皮的賣地條款加入限呎要求,每單位須至少280方呎,同時港鐵百勝角通風大樓用地亦有此呎數限制。

市場消息透露,在政府公布是項措施前,已有中小型銀行正在研究是否再為呎數細的單位承做按揭貸款,而針對的單位為面積250方呎或以下的納米樓,但在政府最新引入限呎樓措施後,未知有關銀行會否將研究停做按揭覆蓋的單位面積作出調整,研究結果尚待最後決定。

上車客財力較弱

消息指,有關銀行研究停做納米樓按揭,主要有見及納米樓的呎價實在太高,動輒要2萬多至3萬元,且客戶可做九成按揭,而這班上車客的財政實力又相對較弱,因此恐防樓價一旦下跌,銀行便承受風險,加上納米樓銀主盤因面積太細亦未必容易出售,尤其在跌價的情況下,所以有關銀行對納米樓按揭態度轉趨審慎。

具需求料價格不跌

中原按揭董事總經理王美鳳相信,這只是個別銀行的考慮,一般中小型銀行較多會按其資金分布及業務策略而承做某些物業類型的按揭貸款,過往亦有發生。至於大型銀行在取態上,除了本身業務外,亦會顧及企業社會責任。因此,她認為即使有銀行因應業務策略而決定停做某呎數的納米樓按揭,亦不會令所有銀行效法,因納米樓按揭仍有市場需求,但不排除可能引起其他銀行注目,繼而多了一重考慮。她又指,銀行始終有放貸責任,故是否承做按揭普遍都是看物業估價及客戶的還款能力。

經絡按揭轉介首席副總裁曹德明亦指,納米樓續有市場需求,尤其對一班上車客而言,故料納米樓的樓價不跌,而政府引入限呎樓措施,只是希望市民有更合適的居住空間,並非想樓價下跌,相信銀行普遍亦會繼續為納米樓提供按揭貸款。

發展局局長黃偉綸上周公布限呎樓措施時表示,市場上呎價3萬元以下的單位選擇相當多,以約280方呎單位面積計,樓價約800萬,首置可承造八成或九成按揭,相信不會令市民選擇大幅減少;加上據差估署資料顯示,過去五年新落成私營房屋當中,280方呎以下單位佔13%,換言之,新措施會影響約八分之一私宅供應,認為是合適做法。他又相信,未來數年透過政府及港鐵賣地,面積低於200方呎的「納米樓」將會絕迹。


《星島日報》

2021年12月30日 星期四

按揭款直接轉賬 不經律師樓 金管局研推新安排 二手住宅交易先行

文匯報

有律師樓去年因有職員涉挪用公款,遭律師會介入接管,不少客戶用作買樓的資金亦遭凍結而大受影響,事隔一年,金管局研究出新的按揭支付安排,建議容許買賣雙方的資金,改由「票據交換所自動轉賬系統(CHATS)」及銀行本票過戶,直接由買方銀行轉賬予賣方銀行,不再經律師樓處理。金管局已正式向銀行機構提出物業買賣支付安排建議,初期將只適用於二手住宅物業交易。●香港文匯報記者 馬翠媚

金管局表示,已與存款公司公會、香港持牌放債人公會研究不同方式,令大額住宅物業支付過數,可無須經由律師行處理,減少住宅按揭要承受因律師行潛在停業的風險,並提出現行建議方案。金管局表示,強烈支持以新方案來保障銀行客戶,減少認可機構按揭業務的信貸和營運風險。

減受律師樓突停運風險

通函指出,為防止按揭交易因律師樓停運而受阻,經研究後建議的按揭支付新安排。買家的按揭銀行將直接把款項經由清算所自動轉賬系統(CHATS)支付予賣家的按揭銀行,買家所支付的餘額(即首期)也是經銀行本票直接給賣家。如果賣家已還清按揭,買家的按揭借款也會經由CHATS轉賬予賣家。

而在實施時間表方面,金管局表示,完成業界諮詢後將公布最終定案,並在新安排有定案後3至6個月正式落實新方案,預計首個階段只適用於二手的住宅物業交易及轉按交易,初期亦只有持牌銀行會採用新安排,一手交易也不包括在新機制內。完成諮詢後,銀行會有3至6個月準備期。日後再視乎成效決定是否拓至其他交易種類及其他機構。

定案後3至6個月始落實

銀行公會發言人昨表示,過去一年,銀行公會一直與監管機構、香港律師會,以及不同持份者討論,客戶透過承造按揭,購買住宅物業時,以其他方式進行交收結算,發言人強調客戶保障是銀行的重中之重,目標是保障樓宇買賣當中各方的利益,讓交易能夠暢順地完成,而在最終方案推出前,銀行公會將與會員銀行及相關持份者保持緊密聯繫,確保所需的文件、系統及措施已經準備就緒。

律師會:維持良好行為操守

香港律師會會長陳澤銘昨回應表示,律師會轄下的物業委員會將專責詳細研究香港銀行公會的物業交易替代付款機制方案,並會繼續向公會提供意見。他強調,一直以來,律師事務所並不會透過暫管物業交易金額賺取利息以增加收入。律師會所關注的是替代付款機制方案能否確保各持份者尤其是客戶的權益繼續得到保障,不存在律師事務所的收入會否因而受影響的問題。

陳澤銘又表示,律師會不斷優化對律師事務所監督工作,並已成立了督導委員會,整體審視如何保持律師的最高專業水平及操守,當中包括研究相關措施,以確保律師及其僱員在進行樓宇交易業務時,維持良好的行為操守。

業界料對客戶影響微

對於金管局的建議,經絡按揭轉介首席副總裁曹德明認為,可減低以往物業買賣期間因律師樓問題而對買賣雙方產生的風險,相信未來律師樓仍擔當為客戶處理簽約、對數以及查契等角色。此外,金管局優化支付過數方式,以電子化方式讓銀行與銀行之間直接過數,使交易更為順暢及安全。對於銀行的行政處理工作有機會稍有增加,但相信不會影響物業成交期,對客戶的影響十分輕微。

2021年11月23日 星期二

屋宇署翻50年前僭建舊帳 佐敦深水埗西環舊樓「中招」

巴士的報

屋宇署近期頻頻掃蕩僭建物,其中佐敦深水埗西環部分舊樓先後「中招」,一些被勒令限期前清拆的僭建物,卻具爭議性,這些僭建的共通點是整齊且統一,數十年前、甚至半世紀前已存在,就算專業人士亦難以察覺是僭建,需要對照建築圖則才能得知。《星島日報》報道,小業主做夢也想不到,居住數十年的安樂窩,突然招惹官非,除了被釘契外,最高懲罰可被監禁一年,在不遵從清拆令期間,日罰兩萬元。原來,這些大廈都是半世紀前落成,當年入則及監工標準,與現時截然不同,屋宇署翻五十年前的僭建舊帳,依法辦理一刀切。

樓齡五十七年的佐敦彌敦道華豐大廈,該廈十六樓,合共七伙,突然被指走廊上蓋,以至天台平台部分圍欄屬於僭建,勒令小業主清拆。小業主林太說,收到屋宇署信件時,初時以為有人惡作劇,及後非常震驚。「該廈每一層樓,層層走廊都有上蓋,我們住在頂樓,有上蓋遮風擋雨,避免淋濕入屋電綫,導致漏電,尤其重要,生命攸關,為何要我們清拆﹖」她訴說,在此「祖屋」已住上了四代人,向來原狀就是如此。

被指走廊上蓋平台等屬僭建

華豐大廈於一九六四年落成,記者翻查地政總署測繪處航空圖,該廈最早期相片為一九六八年,相中可看到當年的走廊上蓋,更清楚看到平台上有圍欄的存在。記者現場察看,發現各單位的平台欄杆,高度全部三十三吋,闊度距離五吋,整齊統一,不似是業主各自的「作為」。

深水埗龍華大廈頂樓在內的四全層單位、合共二十伙,都被屋宇署指單位內的一部分地方,不符起樓時的建築圖則,勒令業主還原。原來,龍華大廈於一九六四年落成,需遵從當年的「街影法」起樓,頂樓四層須為斜面或梯級形狀,現時卻是直角形狀。

不符合「街影法」斜面起樓

資深文物保育建築師李仲明解釋,港英政府於一九○三年,在《建築物規例》引入「街影法」,要求建築物樓頂,須落成斜面或梯級形狀,好讓陽光於每天正午十二時前後,能夠照射到街道來,確保空氣流通。不過,隨着城市的發展,樓宇愈起愈高,「街影法」不合時宜,已於一九八七年廢除。

龍華大廈小業主呼冤,九十歲的何婆婆,居住逾半世紀,七十歲的鍾叔叔,二十年前才遷來,都異口同聲說,他們經濟條件有限,單位連大型裝修及執漏,都沒有做過,況且,如此大規模改建,鋼筋貫穿不同單位,大家入住時間不同,難道二十伙一起僭建﹖

向街房間原則屬「騎樓」

西環皇后大道西的美城大廈,樓齡五十五年,面向街道的每一伙住宅,合共逾六十個單位,小業主悉數收到屋宇署信件,指他們單位涉及僭建,要求小業主三十日內開展還原工程,六十天內完成。居住數十年,一開始,大家都弄不清楚,到底哪來的僭建﹖

現場所見,美城大廈每一伙、每組窗口都整齊統一,難以想像屬於僭建,有小業主則解釋,從屋宇署文件得知,他居住單位內的兩個房間,向着街道的部分地方,入則時屬於騎樓,不符合現時的狀況。屋宇署要求他們還原騎樓,單位需要重新開則,大興土木,大家十分困擾。

測量師:六十年代舊樓存在僭建

測量師彭兆基表示,六十年代落成的舊樓,很普遍存在僭建,即使專業人士,目測亦看不出,須仔細對照建築圖則才得知,當年,發展商往往待入伙紙批出後,再作改建,是行內慣常做法,因此,這些僭建整齊而且統一。他指出,當年由工務局審批圖則,作監管把關,標準與今時今日的截然不同,這些都是歷史遺留下來的問題,大家毋須大驚小怪。

《星島》就上述三宗個案向屋宇署查詢,惟直至截稿時仍未獲回覆。

星島日報

(星島日報報道)屋宇署掃蕩佐敦、深水埗及西環舊樓的僭建,有法律界人士指,政府數十年來,一直沒有執法,等同容忍;建議現階段以踏實及「貼地」手法,去解決問題。

  律師林國昌接受本報訪問表示,政府應對僭建方式,有的「釘契」了事,有的出信勒令清拆,有的更告上法庭,準則並沒有一致。「事實上,一些數十年的舊樓僭建,政府一直不聞不問,給予小業主錯覺及幻想,以為沒有問題,卻突然出手,雷厲風行打壓,小業主等同睡夢中,突然被人狠狠摑一巴。」

他認為,既然僭建問題,歷史由來已久,政府應該踏實及「貼地」解決,合情合理制定某一日子,對舊僭建不作追究,新僭建則不被容許。

  大律師陸偉雄強調,假如小業主能夠證明僭建物,數十年前已存在的話,勝算很高,皆因數十年來,屋宇署並沒有執法及追討。「既然長時間置之不理,沒有採取行動,情況就等同容忍,等同不反對。」

  他強調,政府早年已有拍攝高空圖,為何現在才執法﹖當然,政府可以話人手不足,即使如此,亦應該給予小業主通知,讓他們一早知道僭建存在,以及日後處理方法。

  「政府遲來的執法,就像我被人摑一巴,現在不告他,待七年後才入控告,你說合理嗎﹖」

  他續指出,年代久遠,況且,未知當年發展商,有否就這些僭建,得到政府「不反對」,或者雙方有協議,才能令這些僭建沒有「被執法」,即使是口頭承諾,亦屬有效承諾。

  至於當年誰僭建,以及小業主可加以追討賠償等,陸偉雄認為,這實在難於追討,當事人可能已故,或者年老失憶,至於其後人本身並沒有過失,亦不知道當年發生甚麼事,在法例上,即使後人繼承前人的財產,不代表一併繼承前人的過失。

2021年10月31日 星期日

涉偷大角嘴八旬婦屋契按揭貸款600萬 警拘兩漢

星島日報

警方偵破涉及樓宇按揭騙案。大角嘴一名81歲老婦,懷疑被年中透過朋友認識的59歲男子上門盜去屋契。犯罪集團一名26歲男子及後連同一名假扮女事主的女子,上周一(25日)帶同屋契及懷疑偽造的女事主身分證,到律師樓和財務公司成功申請600萬元按揭貸款。

警方經調查後,上周五(前日,29日)在中環一間銀行外埋伏,人贓並獲,拘捕該名剛提款的26歲男子,起回涉案的約600萬現金,並於同日在深水埗拘捕涉案的59歲男子。警方指,涉案單位的市價約1000萬元。

警方財富情報及調查科財富調查組署理總督察宋家煒表示,調查組根據情報作出主動調查,發現一名26歲男子上周四(28日)存入一張面值599萬元的支票,並向銀行要求於翌日(29日)以現金方式全數提取款項。由於存入金額與該名男子的收入不相稱,警員懷疑其款項來源。

宋家煒指,81歲女受害人於本年中,透過朋友認識一名59歲男子,該名男子以朋友身分,曾到訪受害人家中並知悉受害人存放屋契的位置。

上周一(25日),該名26歲男子及一名懷疑假扮受害人的涉案女子,帶同懷疑屬於受害人的屋契到訪一律師樓和財務公司,成功申請按揭貸款,並取得該張支票。

警方懷疑該名59歲男子偷走屋契後,轉交他人。而警方上門調查期間,女事主表明自己並無申請按揭。

警員其後於前日(29日),在中環一銀行附近埋伏,成功拘捕該名26歲姓楊男子,涉嫌串謀詐騙、行使偽造文書,及處理已知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俗稱洗黑錢),及在深水埗拘捕該名59歲姓李男子,涉嫌串謀詐騙。

2021年10月14日 星期四

香港等50大城市或淹浸

巴士的報

美國研究機構「氣候中心」發表報告,指氣溫升幅正在邁向比工業革命前水平高攝氏三度,全球約五十個主要城市受到海平面上升的威脅,需實施「史無前例」的措施,去阻止上升的海水吞沒這些城市的人口密集地區。報告稱,香港將因海平面水升而完全改變面貌,報告所附的預想圖顯示,若全球的溫室氣體排放模式持續,升幅達攝氏三度,香港的維港海濱區和金融區終將被洪水淹浸。

科學家說,在最樂觀的情況下,全球溫室氣體排放今日開始下降,到二〇五〇年減至凈零,全球氣溫升幅仍會突破攝氏一點五度(與工業革命前水平比較),其後才開始回落。在較不樂觀的情況下,全球溫室氣體排放在二〇五〇年繼續爬升,地球的氣溫升幅,可在二〇六〇年代初或二〇七〇年代初,到達攝氏三度。現時全球氣溫較工業革命前水平約升一點一度。

「氣候中心」的科學家研究不同程度氣候變暖的情景下,哪些地方的人口面臨最大的危險,結果顯示,氣溫升高導致海平面上升,受影響最大的國家是中國。若升溫攝氏三度(與工業革命前水平比較),到了二一〇〇年底前,中國將有四千三百萬人面臨危險,包括香港的人口。如果世界確實迅速減少溫室氣體污染,中國的風險可能會大幅降低。

受威脅的海濱城市包括:香港、上海、台北、新加坡、日本東京、 名古屋、札幌、孟加拉達卡、 印度孟買、 阿聯酋杜拜、 越南河內、澳洲雪梨、 墨爾本、英國倫敦、 格拉斯哥、 美國休斯敦、紐約、費城、三藩市、加拿大溫哥華等。亞洲在各種可能情境都是重災區,十個風險最高的巨型都市當中,有九個位於亞洲。孟加拉、越南逾半人口居住的土地,都低於長期潮位線,而且升溫兩度就會變成重災區;中國、印度、印尼境內的建築物密集區都將面臨重創。

研究人員警告,就算人類克服難關,把全球氣溫升幅限制在比工業革命前的水平高出攝氏一點五度以內,未來幾個世紀海平面還是會繼續上升,淹沒五億人居住的城市。根據研究,除非工程師找到方法快速去除大氣裏大量的二氧化碳,否則海平面注定會上升近三米,只是遲早的問題。而如果減排失敗,全球升溫三度,則潮位線將淹沒超過目前全球人口百分之十,即八億人所居住的土地。

氣候中心利用實景照片,製作了多個地方的海平面上升預想圖,其中香港中上環一帶將被維多利亞港的海水淹沒。在升溫一點五度的情況下,香港大會堂及終審法院一帶路面被淹浸。升溫三度的話,就連金鐘道太古廣場一帶路面也完全淹沒,中銀大廈正面門拱幾近滅頂,中環碼頭海濱全在水中。

下月在英國格拉斯哥登場的氣候峰會,仍將試圖守住二〇一五年訂下、升幅攝氏一點五度的目標。「氣候中心」首席科學家施特勞斯表示,一個大幅減少污染後氣溫升幅一點五度的世界,跟上升攝氏三度或四度後的世界相比,還是天差地遠。

2021年9月30日 星期四

Juicy叮|親戚去世遺50年舊樓單位 子女欲賣樓分錢嘆難放

星島日報

大家經常為「無樓」而煩惱,但原來「有樓」亦會令人頭痕!有網民指,親戚去世後留下一個舊樓單位給一對子女,二人欲賣樓並平分所得金錢,但單位自放售後逾一個月仍乏人問津,令他們非常苦惱。

有網民在「香港討論區」上以「舊樓真係好難放」為題發文,指有親戚上年去世,留了一層樓給一對仔女,他們二人決定賣出去然後平分錢。不過親戚的兒子就向樓主吐苦水,大呻「層樓放喺度成個月都無人問津,有嘅都係運桔,或者個價壓得好低」,令他不禁慨嘆「可能真係因為層樓太舊,成50年樓齡以上」,導致有價無市。

帖文引起網民討論,有人建議該名親戚的子女考慮將售價降低,「睇下咩價啦,你試下平一半」、「平返3成好易放」,又指舊樓或需維修,或會令買家卻步。另外有網民建議,若不願減價就只能待收購重建或出租單位。

資料來源:「香港討論區」

2021年9月19日 星期日

紅磡「曼翹」不獲提供樓花按揭 再爆「即供」計劃陷阱?

hk.finance.yahoo.com

桂洪集團旗下紅磡單幢新盤「曼翹」銷情火爆,原本累收票逾5000票,超購37倍多,而項目將於本周六悉數130伙。不過,有本地大型銀行不為該盤提供樓花按揭申請(即是即供按揭計劃),情況極為罕見,令準買家大失預算。

其實,近期有新盤出現延遲交樓,何文田「傲玟」爆出被取消預售樓花,加上近日陷入債務危機的恒大集團,旗下在港兩個樓盤,曾被多間銀行暫停接受樓花按揭申請。銀行對個別發展商或小型發展商的樓花項目按揭取態,變得更為審慎。

銀行對樓花按揭轉審慎

恒大事件會否繼續發酵或會否火燒連環船,目前仍未知最後結局,引起銀行界警覺。而桂洪屬小型地產商,一般依靠借貸起樓,同其他資金實力雄厚的大型發展商有別,所以銀行對小型發展商的樓花按揭計劃,要加強風險管理。

「曼翹」實用面積介乎186至250方呎,屬開放式、1房2廳兩種。項目提供付款方法,包括45天即供付款照定價減8%,而建築期付款則減樓價6%,兩者相差2個百分點。若以即供價計,項目折實價331.8萬至908.2萬元,折實實呎17,281元至28,016元。

由於即供及建期計劃之間的折扣優惠相差僅2%,在欠缺樓花按揭選擇下,預期大部份準業主轉移傾向選擇建期付款計劃。發展商回應,容許買方於簽署正式買賣合約後可向發展商提出轉換付款辦法,免手續費。

「即供」上唔到會屬見不鮮

新盤「即供」按揭計劃過去曾出現不少風波,如長沙灣納米新盤「AVA228」的準業主早年亦因即供按揭申請問題,遇到只剩一間銀行可做情況,而其他銀行因quota已不再接。

於19年「龍床盤」屯門「菁雋」減價重推,因不少伙數低於400萬元,可承造九成按揭,吸引不少買家入場,亦出現無樓花按揭申請個案。

部分銀行因該盤樓花按揭「爆Quota」,不再接受新按揭申請,換言之,令個別買家大失預算,無法在60天即供期限內「上會」,或招至損失,甚至撻訂收場。

即供按揭陷阱

「即供付款」需要買家在短時間內上會,在簽訂合約時先俾5%訂金,在簽定臨時買賣合約後的一段時間再多支付一定金額,之後約60天左右需要成交,即是買家需要簽約後,馬上尋找銀行申請按揭。

由於批出樓花按揭有一定風險,銀行於對中小型發展商的按揭審批更為慬慎,並設立額度分散風險。所以買家順利完成樓花按揭有一定難度,或最終要轉向建築期付款。另外,如果本身租緊樓,要供樓加租金支出,有雙重負擔,值得留意。

2021年9月2日 星期四

中銀及信置合作推無紙化按揭計劃 料每宗省900張紙

星島日報

信和置業及中銀香港合作,為旗下樓盤推出全港首個全數碼化及無紙化的按揭計劃,參加計劃的樓盤包括信置旗下的凱滙、維港滙、ONE SOHO及SILVERSANDS,它們已獲「綠建環評」鉑金級或金級認證,而參加計劃的準買家可獲額外現金獎賞。

中銀香港個人數字金融產品部總經理盧慧敏表示,客戶由申請、上載文件至賬單管理,全程在線上處理,估計每宗按揭個案平均可節省900張紙,相等於0.02噸碳排放量。

2021年8月15日 星期日

星島日報

(星島日報報道)市建局未來將有多個大型發展項目,市建局行政總監韋志成(見圖)表示,重建工作需要動用大量資金,對市建局帶來沉重負擔,長遠如何處理財務壓力,局方會全面檢討市建局按照同區七年樓齡作出補償的做法,同時亦要在保養維修上多花工夫,以延長樓宇的壽命,毋須每數十年就拆卸再興建,以減少重建壓力及補償相關開支。

  本港市區有不少舊樓,除了私人業主外,市建局收購項目亦為市區更新重要渠道。因應市建局過去一向以同區七年樓齡作出補償的指標,相關價格穩定,同時亦較部分私人收購項目的賠償金額為高。

以局方近日收購的九龍城盛德街重建項目為例,市建局計畫以呎價一萬九千八百元收購,等於同區七年樓齡的呎價,但市建局未來仍有多個重建項目,韋志成說,未來或需檢討以七年樓齡作指標補償的做法,以減輕財務壓力。韋志成以土瓜灣五街及十三街項目為例,預計收購成本達四百億元,故市建局希望進行大型項目前,需要先進行更多有回報項目以「慢慢儲錢」。

  近期樓價持續上升,部分屋苑的二手成交,樓價均創新高價成交,韋志成形容,目前的樓價似乎相當「堅實」,但局方亦不能不考慮「高買低賣」的風險,因此將來每個放入發展綱領的發展項目,局方均會考慮清楚相關的財務要求。

2021年5月25日 星期二

夫婦買樓後驚揭未「解釘」險輕生 律師翻臉:醫生唔包病人一定醫好

巴士的報

一層樓動輒就牽涉數百萬元,風吹草動都足以令人飽受煎熬。

有網民在「香港討論區」發文,指經某地產代理行落訂後,發現物業被銀行「釘契」,代理介紹的律師在交易前雖稱已解決,但交易後才發現仍然未擺平,幾乎自殺,結果網民又找大律師求助方才「解釘」,她怒斥原律師不負責任,於是發文希望網民引以為戒。

網民指,去年5月與丈夫經某大型地產代理行看中了一個住宅單位、即日落訂金。落細訂時,地產代理還展示田土廳的記錄給買家,指單位業權清晰,貸款是單位的樓按。其後買家很快就獲銀行批出按揭。網民其後自行上網查冊,發現就在物業後,某銀行落了釘,原因是原業主之前向某銀行借貸無錢還被「釘契」。

網民於是致電地產代理介紹的律師,當時律師樓的「師爺」接待網民,網民表明不欲糾纏,打算「踢契」取消交易,「師爺」於是稱會向賣家律師溝通解決債主,以及延長交易時間。網民稱,「我們不容置疑,對於我哋唔急呢一時半刻了,與其買釘契樓,不如踢契,對方成屁股債,都唔預佢可以賠到訂」。

網民透露,到了原定成交的日期前兩日,「律師樓打電話黎,話可以如期交易,原業主同啲債主傾好數啦,我再三問律師同師爺:『層樓幾時會撤釘,田土廳幾時會顯示,是否影響我們日後出售』。佢話:『快則一個月內,放心無問題啦。答案都係肯定的』」。

到9月底律師樓再發送一份田土廳資料,依然一堆「釘契」資料係度,網民還要再付費下載律師文件才看到內容。網民大為震驚,「咁我層樓點算,一眼見到啲 record都無人買啦,作為業主邊個會畀錢download份文件,仲要請律師睇。」。

網民於是即刻找原律師問責,對方竟然翻臉:「物業已經成交,唔關我事,層樓無問題㗎!我就好似醫生咁,唔包保個病人一定醫得好㗎……」律師還聲言網民大可以去控告他。網民形容,「寸嘴到不得了,正所謂,一個壞鬼律師,同流氓爛仔無異。」網民再三投訴,「師爺」就聲稱如果網民簽署了一份免責聲明後就嘗試再幫忙跟進,結果律師樓還是沒有發送所謂的免責聲明。

網民形容,「當時我兩公婆精神壓力幾大,幾百萬,唔知點解喜事搞成咁,屋企人都唔知,唔敢俾老人家知。有嘗試過搵區議員,我個區議員好樂力,問佢律師團隊,但畢竟唔係呢種棘手物業問題專業;再找民政處律師,都係膚淺回答。坊間律師行一聽就態度惡劣拒絕接。」

網民自言人脈不廣、工作卑微,於是求助上司。慶幸上司有相熟大律師好友,當日凌晨幫忙看睇田土廳資料,並教她如何保存些文件自保,另一位上司介紹了位「師爺」協助跟進。

網民同時親自聯絡銀行解釋,銀行都了解事件並囑咐銀行一方律師與網民新委任的律師溝通。幸好在今年農曆新年除夕,銀行已經「解釘」,雖然仍然會顯示曾經有過「釘」但已經解除。

網民批評,原律師非常不負責任,態度不認真,完全無認真睇賣家的文件就簽名,亦都無給過當事人看,有違專業。網民又批評, 田土廳做事馬虎,打電話不斷推搪,又不會審視文件內容。

網民自言,「主要係我先生好有鑽研精神,專業名詞逐個查,總之,個段時間我簡直連自殺都諗過,我哋能力有限,可能一生人可能就一層樓,但都搞成咁,我唔想日後啲仔女怨我哋留層瑕疵釘契樓畀佢,每次聽我新律師電話緊張到就快心都跳出嚟,萬幸,結果係解決到嘅。」

帖文轉載自《親身經歷,很長,不喜勿噴,買樓請謹慎請律師。

2021年5月3日 星期一

【維港會】港女620萬買豪裝居屋涉非法改建 銀行拒批按揭被迫撻訂蝕74萬

星島日報

買二手居屋須小心謹慎,否則不但無法上車甚至血本無歸。一個經常分享居屋買賣知識的Youtube頻道近日分享一個案例指,一名女士因決定購入一個620萬的豪裝居屋單位,按揭時銀行派員上門評估後,發現單位裝修涉非法改建,故拒批出按揭。該名女士最後連同訂金及佣金,合共損失達74.4萬元。

YouTube頻道「叻媽教室 |SuperMaMa Classroom」分享一個案例,指一位女士今年物色樓盤時,看中了一個豪裝居屋單位,業主於5年前花了50萬裝修,將廁所和廚房位置對調,而廚房則改成開放式設計。該女士看到單位後,相當喜歡其裝潢,在經紀游說下,雙方同意以620萬交易,並簽訂合約,支付細訂62萬元。

惟女士到銀行申請按揭時,銀行職員發現該單位價格較近期成交為高,故安排估價師上門再作評估。結果估價師上單位視察後,發現單位改動較大,工程又無向屋宇署申請,與單位圖則不符,最後銀行拒絕批出按揭,並指即使向其他銀行申請按揭,都會被拒批。女士當下只能支付全數金額,否則便要撻訂。

女士曾向業主要求退訂不果,經紀亦表明即使無法成交,都須支付雙方佣金。最後,她諮詢律師意見,對方則指,因單位的改動屬大工程,而且買家曾上門睇樓,相信已發現單位改動,因此難以證實業主和經紀有刻意隱瞞。最終,女士除了62萬訂金外,還要支付雙方共12.4萬元佣金,合共74.4萬元。

而業主被按揭銀行揭發有非法工程,通知政府相關部門後,要求他於指定時間內,將廚房及廁所位置按圖則調回去。

頻道主持人叻媽提醒,購買二手居屋時,要注意原有圖則及單位有沒有非法改裝,業主也應留意裝修項目是否合法,否則會影響未來出售。

資料來源:叻媽教室 |SuperMaMa Classroom

2021年2月24日 星期三

【預算案】陳茂波指差餉制度不夠精準 擬檢討更幫助市民

星島日報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認為,現在有合適機會檢視現行的差餉制度。

陳茂波說,現時住宅、非住宅都需要繳付差餉,政府會研究引入累進形式,讓較為高價的物業繳付更高的差餉,而物業自住的市民可以寬免差餉或降低徵收的百分比。

陳茂波說希望日後差餉方面的舒困措施能夠更精準一點,而制度實行多年,不會每年每個物業都會收到信調整差餉水平,從稅收角度是簡便、快捷、成本低,但對市民不夠精準。

陳茂波在新一份財政預算案中表示,政府會考慮把繳納差餉的主要法律責任由物業的使用人轉移至業主,反映業主須為其物業負有最終責任。差餉制度自1995年以來未有重大改變,為確保與時並進,他已要求財庫局和差餉物業估價署檢討是否有優化空間,包括應否引入累進差餉制度及為自住物業提供恆常寬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