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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法分子跨境逃稅、洗黑錢等層出不窮,令國際金融機構心驚驚,恐置身不法之徒的「犯法渠道」。事實上,為堵塞相關漏洞,多國政府已積極收緊稅務條例,而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香港,在今年6月修訂了《稅務條例》,更將實施「自動交換財務帳戶資料」,響應打擊跨境逃稅。究竟這些新招是甚麼?對投資者又有甚麼影響?
●「自動交換財務帳戶資料」(AEOI)
在AEOI之下,若果你在所屬居留的司法管轄區以外,擁有資產或賺取入息,相關財務資料會被交到你所屬的居留司法管轄區;當稅局得到資料後,就可用作識辨逃稅者。那麼甚麼資料會「被交換」?包括利息、股息、帳戶結餘或價值、某類保險產品的收入、出售財務資產所得收益等。
●「共同匯報標準」(CRS)
CRS的準則已被納入《稅務條例》,在此框架下,銀行、保險公司、財富及資產管理等財務機構,將收集客戶的財務資料,而香港及中國均承諾於2018年起進行自動交換資料。
以上兩個準則對香港影響較大。
●美國《海外帳戶稅務合規法案》(FATCA)
FATCA早於2014年7月生效,以防止美國納稅人利用海外金融帳戶逃稅。
舉例:內地人買香港保險
若內地人到港購買分紅類的投資性壽險,要向保險公司遞交稅務編號等詳細資料,否則不能完成投保程序。而由於分紅壽險涉及利息收入,在CRS框架下中國稅局將可獲悉投保人呈交的相關資料,意味內地投保人難以隱藏境外資產。
值得注意的是,中國稅局只是「獲得」資料,投保人會否被徵稅則是後話。
2 則留言:
即係2018年起,若在大陸有資產(樓,股etc),大陸會將相關資料交俾香港政府,政府再收稅?
應該唔係, 因為中港有自己稅制, 只是對外國護照開的戶口或資產有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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