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21日 星期三

遊客深圳地鐵內逗留3小時被罰15人仔 港鐵逾時出閘又要罰幾多?

巴士的報

遊客深圳地鐵內「逗留」了3小時後遭罰「超時費用」,其實不少地鐵都設有逾時出閘附加費,避免乘客在站內逗留。

據《上游新聞》報導,內地一名網友在深圳市遊玩期間,在地鐵內休息了3個多小時後發現無法出站,最終支付了人民幣15元(下同,約16.5港元)的費用才成功出站,此事件引起網友關注。

根據該網友發出的「乘客事務處理單」顯示,該網友於2023年12月24日14時07分進入深圳地鐵1號線高新園站,並於當日17時49分在9號線梅村辦理超時手續,支付了人民幣15元的費用。

有人對此感到驚訝,稱「居然還有這種事情?看來我孤陋寡聞了」,也有人分析認為,「可能是為了防止有人在地鐵內來回搭乘做跑腿,所以才收取超時費用,而跑腿費用只需2元人民幣」、「坐地鐵應該是有時間限制的,不能隨便待多久」。

對此,深圳地鐵熱線客服人員解釋,15元費用並非罰款,而是超時服務費。在地鐵內逗留超過210分鐘(3.5小時),將被收取15元的超時服務費。此外,乘客還需支付當次車程的車費。

在香港搭乘地鐵亦有類似收費。根據港鐵規定,港鐵設有「乘車超過限定時間之附加費」,所有乘客進入已付車費區域後,須在合理可行的情況下,盡速登上第一班到站的列車前往目的地,並須在入閘後150分鐘內完成車程,然後通過出閘機離開已付車費區域;乘客在沒有合法授權或合理解釋下,未能於150分鐘內離開已付車費區域,可被徵收相等於當時最高額之成人或特惠單程車費作為附加費。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