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關於調整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措施的通知,為深入貫徹國務院決策部署,回應群眾關切,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經廣州市人民政府同意,取消居民家庭在本市購買住房的各項限購政策。
本市戶籍、非戶籍居民家庭和單身人士在全市範圍內購買住房的,不再審核購房資格,不再限制購房套數。
本通知自今年9月30日起正式實施。
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中國人民銀行深圳市分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深圳監管局發布關於進一步優化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政策措施的通知。
首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為15%,二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為20%。深汕特別合作區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統一調整為15%,取消利率下限。
本市戶籍居民家庭限購2套住房,本市戶籍成年單身人士限購1套住房。在執行上述住房限購政策的基礎上,在鹽田區、寶安區(不含新安街道、西鄉街道)、龍崗區、龍華區、坪山區、光明區、大鵬新區範圍內,可再購買1套住房。
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及成年單身人士限購1套住房。在福田區、羅湖區、南山區和寶安區新安街道、西鄉街道範圍內購買住房,需提供購房之日前1年在本市連續繳納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在鹽田區、寶安區(不含新安街道、西鄉街道)、龍崗區、龍華區、坪山區、光明區、大鵬新區範圍內購買住房,毋須提供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有兩個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執行上述住房限購政策的基礎上,可再購買1套住房。
取消商品住房和商務公寓轉讓限制。商品住房和商務公寓取得不動產權登記證書後,可上市交易。優化商品住房和商務公寓價格備案流程。商品住房和商務公寓項目由房地產開發企業自主合理確定銷售價格,並報市場監管部門備案,抄報區級住房建設部門。通過招拍掛方式取得居住用地的商品住房項目另有約定的,按照原約定執行。調整個人住房轉讓增值稅徵免年限。將個人住房轉讓增值稅徵免年限由5年調整到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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