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2日 星期日

票據投資者可以投訴

銀行職員 sell 你時會說 : 無風險的, 如果你會在低位想買隻股票, 你最多接貨 !

明報即時新聞網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就雷曼股票掛鉤票據投資者的申訴集會表示,投資者如有不滿,可以投訴。

購買了雷曼股票掛鉤票據(並非雷曼迷債)的數百投資者,今早出席大會,商討追討賠償策略。

雷曼股票掛鉤票據(ELN)與雷曼迷債有別,當局將兩者的賠償分開處理。由於16間銀行已就雷曼迷債提出回購方案,購買了其他雷曼相關產品的投資者,遂開會商討下一步行動。

有投資者不滿,當局將兩者賠償分開。該批投資者會進行問卷調查,看看是否要求銀行方面,也向他們提出整體回購方案。

協助他們的民主黨立法會議員甘乃威,引述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的數字指,警方至今接受5300多宗相關投訴,其中2800多宗已完成落口供,有百多投訴取消。另外,有21宗懷疑涉及偽冒簽名。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發言人回應指出,根據證監會、金管局及16家分銷銀行就回購迷你債券所達成的協議,銀行需要強化其處理投訴的程序,並繼續處理所有投訴,包括與股票掛鉤票據有關的投訴。投資者若對結果有所不滿,可向監管機構提出有關的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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