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28日 星期三

證監:須留意合成ETF風險

文匯報

【本報訊】(記者 周紹基)近年隨著愈來愈多交易所買賣基金(簡稱ETF)面世,ETF市場近年快速發展,證監會昨發表的《慧博士》文章指出,部分ETF會採用合成模擬策 略,投資於交易對手發行的場外衍生工具,從而達致追蹤相關指數的目的,投資者除了要承擔ETF本身升跌的風險外,也要承擔發行有關衍生工具的交易對手之信 貸風險。投資者學會會長譚紹興表示,例如在港上市的A50(2823),便是一隻合成ETF。

 譚紹興指,由於外資不能直接買賣A股,故製作該「合成ETF」的基金公司,便需向擁有QFII額 度或有權在內地交易的金融機構,購入其所發行的「窩輪」,從而間接追縱A股正股走向,該間金融機構稱之為「交易對手」。若一旦交易對手「出事」,該批由其 發行的窩輪便變成廢紙,有關的ETF亦不能運作,投資ETF的投資者同樣蒙受損失。此外,交易對手就一隻合成ETF所發行的窩輪,一般只能覆蓋九成的正 股,所以合成ETF其實內存一定風險。

對手出事或引連鎖反應

 在雷曼出事後,證監會要求製作合成ETF的基金公司,需找超過一間的交易對手,務求將風險分散。但理論上,ETF的交易對手愈多,出現交易對手違責影響ETF的機會率反而愈高。

 該會提醒投資者,即使ETF的基金經理密切監察抵押品的變動,投資者仍有機會面對抵押品市值大幅下跌的情況。譚紹興同樣指出,若一隻ETF的其中一間交易對手倒閉,可能會引發連鎖反應,最終整個ETF也會受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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