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30日 星期五

人行修訂大額現金交易標準 由20萬降至5萬

on.cc東網專訊

【on.cc東網專訊】 人民銀行修訂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自2017年7月1日起實施。其中,將大額現金交易的人民幣報告標準由20萬元調整為5萬元,此外,金融機構還應當報告外幣等值1萬美元以上的現金交易,中國央行未說明這一標準與現行政策相比是否有變化。

另外,對跨境資金交易,金融機構應當報送大額交易報告。以人民幣計價的大額跨境交易報告標準為人民幣20萬元。

人行並加強資金轉帳監管,對於自然人銀行帳戶的大額轉帳交易,境內轉帳交易額在人民幣50萬元以上、外幣等值10萬美元以上的應當報告,跨境轉帳交易額在人民幣20萬元以上、外幣等值1萬美元以上的應當報告。此前中國央行未具體說明跨境銀行轉帳交易額達到多少人民幣算大額交易。

人民表示出台新規是為了打擊洗錢和恐怖主義融資,以及維護金融體系安全。

根據一份關於人行官員11月份參加的會議的記錄,人行官員近期對於以人民幣形式流出的資金規模增加發出警告。根據這份會議記錄,10月份凈流出資金均是人民幣形式;與之相比,2016年上半年流出資金中則一半是人民幣,一半是外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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