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25日 星期三

子加國出生申特區護照被拒 父代子覆核敗訴

on.cc東網專訊

加拿大籍華裔律師勞天佑因兒子要求獲得特區護照被入境處拒絕,而代子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推翻該決定的案件,高院今頒下判詞,裁定勞敗訴,駁回其司法覆核申請,勞亦需支付入境處等85%訟費。

判詞指,要取得特區護照,必須要是中國公民,但根據《國籍法》該名人士除要有中國血統外,父或母要有中國國籍,該名人士亦要在中國領土上出生才合資格成為中國公民。但勞的父母均非中國國籍,他亦非在中國出生,故不合資格成為中國公民。

勞的律師曾表示在1997年實施《國籍法》時中國政府曾解釋指所有「香港中國同胞」均是中國公民,勞現為香港永久居民故亦應為中國公民。但判詞指律師誤解了該解釋,因當時是指持有「英國屬土公民護照」及「英國國民(海外)護照」的香港中國同胞均是中國公民,並非指所有香港中國同胞均是。

法官最終駁回勞的申請,並表示勞其實只要放棄加拿大國籍並歸化為中國國籍即可解決事件,不過此事仍需勞自行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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