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27日 星期三

盲目派錢難解老年貧窮

蘋果日報

香港老年貧窮問題嚴重,65歲或以上貧窮長者逾38萬人,加入政府恒常現金福利後,如長者綜援和生果金,貧窮數據亦逾29萬人,貧窮率達33.3%(長者 生活津貼出台後,情況進一步有所改善)。在領取綜援的個案中,超過一半是老年人,佔整體老年人口的18.4%。
問題是,向所有過了某個年紀的市民派錢,是否最有效的解決方法呢?

全民老年金幫助有限

最近,政府委託港大教授撰寫退休保障研究報告,建議推出全民老年金,所有65歲或以上本港永久居民,毋須資產及入息審查,每人每月可獲3,000元老年金。建議由三方供款,政府首先注資500億元,然後勞資雙方額外供款薪俸老年稅,超過2萬元薪金的僱員,勞資雙方各供月薪的2.5%(上限為月薪12 萬),低於2萬元的,所供的百分比更低。
筆者同意老年貧窮問題嚴重,不過,老年金開宗明義說明,老年金不是福利。從報告所提供的資料來看,老年金不會對最貧窮的老人有任何幫助,即是那18.4%領取綜援的長者。
老年金的來源和支出就很明顯,為使計劃可持續,錢的來源約有一半是從現有政府對長者的福利,即是所謂長者社會保障轉移。長者雖可繼續拿綜援,但老年金就會當成是收入,從綜援金額扣減。換句話說,領綜援的長者,不會有任何額外的收入。諷刺的是,老年金的用意是非福利,但要支撐其營運,卻又用政府老年福利的開支作為基礎。
有論者指出,現有的綜援制度不健全,筆者也同意制度極需要改革,但不應以盲目派錢作為解決手段。

經濟條件較好反受惠

老年金不單對綜援長者沒有幫助,就算對不用領綜援、但符合資產入息規定的那一批(超過40萬元)正在領取長者生活津貼(每月2,285元)的人,其實幫助也不大,只是增加約700元的收入。
報告一方面承認資源有限(2026年有負現金流,2042年累積餘額應該也是負數),但另一面希望達到全民人人平等的崇高理想,於是唯有拉低老年金的金額,卻令最有需要的長者生活得不到改善。
哪些人會最受惠呢?就是本身不能拿綜援和長者生活津貼的長者,即是經濟條件較好的一半長者。所謂強制性的勞資雙方供款5%,等於增加收入稅5%。有論者認為 供款不是稅,是漠視強制性的含義。老年金3,000元除以5%,就是6萬元,收入少於此數者,拿到的會多於付出,多於此數的,則會付出多於收入。個人收入 高於6萬元的人,是屬於香港頂層10%的高收入人士(撇除供款年期計算)。
報告以老年貧窮問題為切入點,卻完全沒有對這個老年貧窮問題有任何舒緩的建議。
筆者同意需要社會保障制度,但保障者乃是幫助不幸有需要的人士,在資源有限下,人人派錢似乎並非最佳辦法。

黃元山
大學教授、國際投行前董事總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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