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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公司打居屋業主主意謀取暴利!有債務及理財輔導服務機構指,過往3年涉及財務公司或中介費用的求助個案飆升,大部分受害人為未補地價居屋單位業主,誤信中介公司能協助他們在未補地價及無樓契抵押的情況下,申請按揭貸款,從中被收取高昂中介費。有居屋業主欲申請物業借貸「債冚債」,1年間被5間中介公司抽取轉介費,債務由20萬元「十級跳」至250萬元,最終被迫賣樓收場。團體提醒市民,除非業主有籌措醫藥費等特別原因,否則當局一般不會獲准將未補地價居屋重按或加按。
明愛向晴軒過去3年共接獲128宗涉及財務公司或中介費用的求助,借貸總額共超過1.1億元,求助數字由2012年的12宗飆升至去年的87宗。其中45%求助人為居屋業主,另分別有30%及20%因賭博及失業而欠債。求助個案中,有30%的貸款涉及2間或以上的中介公司;25%曾被中介公司以不同名目,收取31萬元或以上的中介費;70%求助人表示有嚴重情緒困擾,17%曾有自殺念頭。其中一個案為聯名擁有居屋的中年漢,因生意周轉不靈,有中介公司聲稱能安排他到財務公司申請物業借貸20萬元。其後事主無能力還款,於是又透過中介公司借貸應付原先債項,雪球愈滾愈大,輾轉1年間被5間中介公司「吸血」,債務倍增至250萬元,最終需賣樓還款。另一受害人Peter(化名)與母親擁有一個未補地價居屋單位,去年欠款26萬元,有中介公司聲稱可為他申請加按以延長還款期,直至有銀行職員致電,才知道自己已累積欠下50萬元,當中13萬元為中介費。向晴軒項目主任翁麗萍表示,不少中介公司會冒稱銀行職員來電,聲稱能協助債務人透過按揭貸款,重整債務或清還卡數,又藉詞因債務人信貸紀錄欠佳,未能直接向銀行借錢,最終介紹事主光顧財務公司,過程中再以律師費、查詢信貸紀錄等名目,收取相等於借貸額一至三成的中介費。翁麗萍續說,有中介公司更聲稱即使是以聯名方式持有物業,抵押貸款時亦毋須通知家人,但其實是必須同時獲得所有業主同意才可申請加按。對於未補地價的居屋,除非有籌措醫藥費、家庭成員教育費或殮葬費等特別理由,否則一般不會獲房屋署署長批准重按或加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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