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10日 星期四

攜現金不足 港人被拒入境泰國?

on.cc東網專訊

旅遊對香港人來說,是不可或缺的消閒活動,泰國更是旅遊熱點之一,但有沒有想過一不小心觸犯當地的入境條例,隨時被拒入境。早前有港人在社交平台發文稱,自己持有有效的旅遊證件,但被泰國入境當局抽查,得悉其身上攜帶不足2萬泰銖(約4700港元),慘遭拒絕入境。

本想盡興,卻要遣返。原來帶不夠現金也是一個「罪名」。去旅行通常都花費比較豪爽,除了現金,現時的付款方法林林總總,信用卡、網上付款,不必隨身攜帶大量現金,但原來泰國對旅客持多少現金入境,亦有限制。

根據泰國移民局規定,凡入境泰國旅客,個人需準備2萬泰銖(或同等價值外幣)作為在泰生活費、每個家庭則要準備4萬泰銖(約9400港元)以上。泰國旅遊局發言人強調,有關規定主要是針對某些到泰國根本不是旅遊,而是做黑工的人士,如違反有關規定,移民官有權拒絕其入境。

記者日前到機場,發現不少愛旅遊的港人都不知道有關規定。甘先生直言對這個規定感到驚訝。他指,完全沒有聽聞過入境「最低金額」的規定,雖多次到泰國旅遊也未遇過抽查,自己也不會帶這麼多現金,「泰國消費唔高,都唔會帶咁多現金去,因為依家都用信用卡多。」亦有市民指,港人到泰國都屬短途旅程,攜帶有限現金,「都係去兩三日,唔會帶咁多現金。」而上月泰國旅遊的吳小姐則稱,「帶現金比較麻煩,上次4個人去,加埋都係帶咗4000蚊港幣。」

記者曾向兩間有往返香港和泰國航班的航空公司查詢,職員指這是泰國當局入境規定,航空公司沒有責任提醒旅客,而旅客應在入境前查詢和了解清楚條例。有航空公司職員亦稱,「其實條例有咗好耐,只係一直冇人知,我哋都唔會特別去提。」正要去泰國旅遊的游先生夫婦就指,機場人員並未有講述規定,夫婦是早前在社交平台留意到這個消息,正準備在機場提取更多現金。

有「泰國通」之稱的胡慧沖表示,有關措施一般只是抽查性質及針對以落地簽證入境人士,由於香港人絕少以落地簽證到泰國,而且「信譽良好」,因此被拒境人士相信少之又少,不過他還是奉勸大家一句,若想行程順順利利,還是多攜一些現金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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