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15日 星期五

內地禁止食品使用金銀箔 不得借箔粉宣揚奢靡享樂拜金

星島日報

內地4個部門包括市場監管總局、農業農村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及海關總署,早前聯合制定《查處生產經營含金銀箔粉食品違法行為規定》,禁止使用金銀箔於食品生產、經營以至宣傳,規定本周二(12日)起實施。規定中提到,不得以食品添加金銀箔粉為噱頭宣揚奢靡享樂、拜金主義等。

根據規定,金銀箔粉未列入《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不屬於食品添加劑,不是食品原料,不能用於食品生產經營。食品生產者應當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及標準生產加工食品,加強原輔料採購控制,不得採購使用金銀箔粉生產加工食品。

規定亦要求,食品、食用農產品銷售者應當加強進貨查驗,不得採購銷售含金銀箔粉食品及食用農產品。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加強原料採購、加工製作管理,不得製作、售賣含金銀箔粉的餐食。食品進口商應當依法進口食品,進口的食品應當符合內國地食品安全國家標準,不得進口含金銀箔粉食品和用於食品生產經營的金銀箔粉。

另外,宣傳方面,規定指出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應當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加強平台內經營者資質審核。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應當對平台上的食品經營行為及信息進行檢查,禁止入網食品生產經營者宣傳、銷售含金銀箔粉食品。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發現入網食品生產經營者宣傳、銷售含金銀箔粉食品的,應當及時制止並立即報告所在地縣級市場監管部門;發現嚴重違法行為的,應當立即停止提供網絡交易平台服務。

而入網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依法經營,不得通過互聯網等信息網絡宣傳、銷售含金銀箔粉食品。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通過互聯網等信息網絡宣傳金銀箔粉可食用。相關廣告主體在食品廣告中不得宣傳金銀箔粉可食用,不得宣傳食品中添加金銀箔粉具有保健功能、治療功效等,不得以食品添加金銀箔粉為噱頭宣揚奢靡享樂、拜金主義等。

規定最後強調,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管部門、農業農村主管部門、各級海關,應當加強食品安全監管和監測,發現違反本規定生產經營含金銀箔粉食品和宣傳金銀箔粉可食用的,應當依法予以查處,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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