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亞利桑那州實施一項新法例,禁止任何人在8呎(約兩米)範圍內近距離拍攝警務人員。違例者一經定罪,可被判罰款及監禁。有社會人士批評,有關法例威脅言論及新聞自由。
新法例將於今年9月24日起生效。法例規定,任何人在州內在8呎範圍內用任何器材拍攝警務人員,不管是拍硬照還是片段,都屬違法。若拍攝者不理會口頭警告,繼續進行拍攝的話,可被控以行為不檢,一經定罪最高會被判入獄30日。
不過,這項法例列出一些豁免情況,例如需要與警務人員溝通或互動的人,或者在封閉式的私人地方內,可近距離拍攝。
當地經常有警務人員在公眾地方執行職務時被人拍照或攝錄,拍攝者包括路人。曾有警員因此被揭發作出不適當行為或違反警員守則。
提出這項新例的州議員卡瓦諾表認為有必要實施相關措施,以免一些敵視警務人員的人作出威脅性或危險行為,甚至使用暴力。而反對者則指出,新法例剝奪公眾拍攝公共場所的權利,也侵犯他們在憲法第一修正案所保障的言論自由。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