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紙
剛同老公去完律師樓做咗每人一張平安紙, 把資產留俾對方, 因為步入長者年齡, 而資產又分佈得好複雜, 所以一張平安紙是最簡單的分配, 而用費也只須1000蚊1張 !
律師說, 呢張平安紙也可以用於大陸資產, 所以值回票價, 因為本人和老公都有香港和大陸物業 ! (註:律師行須有大陸牌照)
在無遺囑下, 香港物業, 用聯名的長命契, 當然會自動轉到對方手, 不過用分權的契約, 就配偶可以分一半, 另一半由配偶和仔女平分 ! 在大陸就無長命契呢回事, 就算是聯名, 都當你是分權契約, 所以你名下的一半是歸於配偶, 另一半就配偶、仔女和你在生父母平分 !
為何唔早些分俾仔女 ?
第一, 你點都要留錢傍身 !
第二, 仔女在外國, 本人想佢地先為自己生活打拼, 養大佢地的仔女, 之後才回流 !
第三, 多謝政府打扼炒樓, 就連轉名俾仔女都要打稅, 所以要轉名要等時機 !
想做張平安紙, 須帶身份証和地址証明 ! 無香港身份証的外國人, 就做唔到啦 ! 無香港身份証的外國人須去自己國家搞平安紙或公証, 就是去大陸也做唔到 !
(update 2018-10-22)
註: 經Samuel 提醒, 原來在大陸, 父母都有權承繼遺產, 所以更須要整張平安紙啦, 唔係成個家族都可以分你資產 !
5 則留言:
內地不僅子女,父母和配偶一樣是第一繼承人。
4月家母過世,家父現住的住房,按法律是有外婆一份(變相繼承給幾個舅舅)。好在二舅壓制住其他幾個蠢蠢欲動的舅舅舅母,讓外婆簽字放棄繼承,家父才能繼續有樓住。都是一頭汗水。
@_@
睇漏呢個條例 !
父親祖屋 希望死後 留給已離婚的子女 但佢喺大陸有再婚想請問佢嘅 二奶三奶或其嘅子女 有冇權享用呢間屋 因為喺平安紙裏面寫明繼承人只係 前妻嘅仔女
佢喺大陸做嗰張平安紙會唔會有效 因為寫明 其他妻子畫 仔女冇權分這間祖屋
最好去問律師 !
http://std.stheadline.com/instant/articles/detail/844030-%E4%B8%AD%E5%9C%8B-%E7%82%BA%E7%88%AD%E5%AE%B6%E7%94%A2%E3%80%8C%E5%81%B7%E9%A3%9F%E3%80%8D%E9%81%BA%E5%9B%91%E6%BB%85%E8%AD%89+%E5%8C%97%E4%BA%AC%E7%94%B7%E5%AD%90%E8%A2%AB%E7%BD%B0%E4%BA%94%E8%90%AC%E5%85%83
北京一戶盧姓家族爆出爭產糾紛,盧父生前曾表示名下一套房產要留給盧甲(以下均用化名),並立下遺囑,不料2016年盧父過世後,其餘三名子女對於遺產內容不滿,盧甲遂到法院對親人盧乙、盧丙、盧丁起訴,捍衛繼承權。
全案於上月21日審理,當開審時,盧乙準備要發言時,法官將證據「遺囑」遞給盧丙,讓其檢查並確認遺囑的真實性,結果盧丙趁法官不注意時,將遺囑撕毀,揉成紙團塞入口中,並四次喝水來把「遺囑」吞下去,再取出偽造遺囑替代。
法官拿回遺囑證物時,發現證據出現異常,因原本的遺囑是泛黃的信紙,而盧丙繳回的則是白色紙張,對此,盧丙堅稱「就是這一份」,然而原告的代理律師確認後,也表示這並非原件,在調閱監視器後,才發現盧丙偷吃證物,還準備了偽證,法官要求將證物交回「若不交回原件,將認定其故意毀滅證據」,但盧丙拒絕。
最後法官認定盧丙構成妨害民事訴訟罪,判罰五萬人民幣,限他於下周三前繳付,法官表示:「吃證據,根本不影響這宗案件繼續審理」,因為該份遺囑原件已得到法院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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