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31日 星期三

政府統一從中國經不同口岸抵港者檢測要求

信報財經新聞

政府宣布,明日起統一各口岸由中國各地區抵港人士的新冠狀病毒病核酸檢測安排,他們同樣需要在抵港時/抵港第2天及第12天接受檢測。

政府將就強制檢測公告刊憲,任何年滿6歲或以上,在4月1日或之後經陸路邊境管制站到達香港,並須進行強制檢疫的人士,以及按「回港易」計劃抵港而獲豁免強制檢疫的人士,均須在到達香港的第2天及第12天進行檢測。此外,經機場抵港並須進行強制檢疫的人士,除抵港當天接受「檢測待行」外,亦須繼續在到達香港後的第12天進行檢測。

港口衞生人員會在有關人士抵港時向其派發檢測樣本收集瓶。受檢人士須在到達香港第2天、第12天按指引使用該收集瓶,收集深喉唾液樣本,並於當天交回收集瓶作檢測。

現時,從中國各地區抵港的人士,在不同口岸抵港時有不同的檢測安排。所有從機場抵港的人士,均須於抵步後接受「檢測待行」安排;而從中國各地區抵港的人士則會獲派檢測樣本收集瓶,收集其抵港第12天的深喉唾液樣本再作檢測。

陸路口岸方面,獲豁免強制檢疫的抵港人士及按「回港易」計劃回港的香港居民,則須在抵港前3天內進行核酸檢測並取得陰性檢測結果。個別情況如相關人士曾經逗留內地某些地區,亦會獲派檢測樣本收集瓶,收集其抵港第2天和第12天的深喉唾液樣本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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