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15日 星期二

湯家驊: 12人棄保潛逃明顯不願在港受審 不能假設他們願意引渡回港審理

巴士的報

12名港人早前非法進入中國境內水域被中國海警拘捕,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今早接受港台訪問時表示,香港是一個兩制,中國及香港本身有各自不同的司法制度,要互相尊重對方的司法體系。

湯家驊指特區政府去年計劃修訂《逃犯條例》,若然成功就有一個法理基礎,可以和內地談移交逃犯的協議。但修例在反對聲中擱置,所以香港政府現時並無法律基礎,沒有任何途徑引渡這12人回港。既然這12人干犯了內地刑法,便要按當地法例處理。

他認為香港不可以干預其他地方的司法程序,所以當兩地要處理非法入境人士的時候,大家都要尊重當地的司法體系,只能希望被扣押人士,會根據當地司法程序處理。除了這方面,「特區政府真的沒甚麼可以做」。

湯家驊又指,事件有兩個重點:

第一、 去年反修例事件中,該12名港人明顯反對修訂逃犯條例,反對任何在移交犯人制度上的修改。

第二、他們牽涉與反修例事件有關的罪行後棄保潛逃,他們是明顯不願接受香港審判。我們不能假設他們願意接受香港審訊,以此作為引渡他們回港受審的理由。

回歸之後,中港關係大致良好,雖然沒有法律基礎,過往有例子,中方因應香港執法當局要求,以非官方形式,在雙方協議之下,將疑犯在羅湖移交予港方。但當時中港雙方關係比較良好,今時今日則不同。其實更多例子是沒有移交,典型例子是張子強,最後在內地伏法。所以移交與否,完全視乎中港關係,但絕對沒有法律基礎。

如果去年通過了修訂逃犯條例,雖然是單向,但會變得有法律基礎,可在雙方協議下,啟動移交逃犯。

就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回應指,「這12人是因為在海上非法越界而被逮捕。他們企圖將香港從中國分裂出去。」被問到這12人會否因為觸犯中國國內國安法而被審訊?湯家驊認為,12人只有1人違反《港區國安法》,但有否觸犯內地《國安法》,他不熟悉內地國安法,他不知道。這些人在被拘留時說了什麼?有沒有行為觸犯了國家國安法,這就很難說。

Ari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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