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23日 星期三

多個團體支持發牌規管物業管理服務

on.cc東網專訊

【on.cc東網專訊】 立法會《物業管理服務條例草案》委員會今日開會,聽取團體就發牌規管物業管理服務的意見,條例建議為物業管理公司及從業員設發牌制度,及設立負責發牌的監管局。多個團體發言支持引入發牌制。香港房屋經理學會代表指,支持政府建議的發牌制度,學會同意個人牌分兩級制,並應以學歷、專業資格及有關工作經驗的準 則分類,又希望新入行從業員若少於3年資歷,可獲豁免申請個人牌照。
大中華物業管理學會代表則認為,應把業主組織、業主及相關人士納入規管範圍,建議持牌物業管理公司或從業員,可就業主組織或業主的不合理行為向監管局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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