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買物業保值, 一定要選正 location, 而買呢樣就要喊三聲啦 !
文匯報
在香港有300萬港元,可能只夠買個300、400呎單位,但在美國足以讓你成為一鎮之主。南達科他州有人開價40萬美元(約310萬港元),出售大急流城郊區小鎮斯韋特,鎮上有酒吧及獨立屋等設施,然而小鎮近乎荒廢,僅剩鎮主本森夫妻兩人,難怪如此便宜。
斯韋特距大急流城兩小時車程,實際上是一條村莊,有一間獨立屋、工作坊、3間流動房屋,以及方圓10哩內唯一酒吧「Swett Tavern」,該酒吧是附近牛仔及農夫的聚腳點。
斯韋特於1940年代仍有40名居民,有郵局、雜貨店等,但居民不斷遷移至城市,小鎮逐漸凋零,如今剩餘少數破落的建築物,僅有本森夫妻及他們的愛犬仍守在家園。過去數十年,小鎮業權逐步集中在一人手上,並於16年前落入本森手中。
本森由於要專注搞生意,無力處理鎮務,故忍痛割愛。不過如果一年內無法賣出,他可能會繼續當一輩子的鎮主。
■美國廣播公司
1 則留言:
location, location, location!
no jobs, no mark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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