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25日 星期三

【七區示威】16歲學生推跌警員襲警罪成 官指無悔意判囚3周

星島日報

16歲學生於去年11月3日的七區示威中,在柴灣怡泰街被警員捉住上衣截停時,用雙手推撞警員左膊及胸口,令警員鬆手失平衡跌倒,被控一項襲擊警務人員罪,被告被裁定罪名成立。案件今於東區法院判刑。崔美霞裁判官判刑時指被告無悔意,故判處3星期監禁,並批准被告以1萬港元保釋等侯上訴,期間不得離港,須居住於報稱地址。

被告鄭穎駿的社會服務令報告正面,指其對案件有反省,並吸取了教訓,建議判處80至160小時的社會服務令。惟崔官稱被告在被裁定有罪後,仍堅稱不清楚自己推撞了警員,指只是自然反應,因而認為被告無悔意,不適合判處社會服務令,遂判被告監禁3星期。被告申請等候上訴獲批。

法庭記者: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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