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22日 星期日

法擬禁惡意發布警員容貌 違者將面臨監柰禁罰款

星島日報

為防警員遭到「起底」,法國國會上周五一讀通過執政黨提出的整體安全法案,把惡意發布警員及憲兵照片或影片列為刑事犯罪,違者將面臨1年監禁及4萬5千歐羅(41萬2千多港元)罰款,該法案將於周二進行二讀。

新法案主要內容是懲戒民眾惡意散布軍、警、憲行動中,帶有面部或其他可辨識特徵,且目的明顯是要損害執法人員人身安全或精神狀態的畫面。涉事者將面臨最高一年監禁和4萬5千歐羅的罰款。

內政部長達爾馬寧強調,新法沒有禁止民眾把畫面提交給行政或司法主管單位,「若你們看見警察有違法情事,你們有權利把它錄下來並提交給政府司法單位」。他說:「拍攝警察行動的記者與公民完全可以繼續。相反地,在影像中同時散布警察名字地址等資訊的行為必須停止。」

達爾馬寧指出,此法案主要是為了防止針對警察進行謀殺及其他暴力行徑,對於「保護那些保護我們的人」十分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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