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錢咁大件事, 要借都行入銀行去借啦, 而唔係在銀行外搞 !
on.cc東網專訊【on.cc東網專訊】 私隱專員公署發言人表示,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倘資料使用者未經客戶同意而將個人資料轉給第3者作直接推銷,即屬違法,過去1年該署共接獲13 宗有關銀行及財務機構涉嫌未經客戶同意將其個人資料透露予第3者作推銷借貸的投訴。
金管局發言人則說,單在今年上半年,已接獲15宗關於指稱是由認可機構或其服務商以電話發出貸款邀約,以及推銷的投訴,強調倘銀行發現本身或其職員懷疑被冒 充,應馬上向執法機構舉報,以便警方跟進調查,而市民懷疑受騙或其個人資料被盜取或濫用,亦應向警方及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提供有關詳情。「今時今日咁多人冒認銀行做推銷,銀行就一句話唔關自己事就算,只會令不法之徒冒認得更猖狂!」立法會議員麥美娟直言曾收到過百宗相關投訴,認為類似情況漸趨嚴重,認為銀行應盡其企業責任,加以警惕,以免市民對銀行失去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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