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22日 星期日

證監擬檢討專業投資者定義 券商憂雪上加霜

on.cc東網專訊

現時個人專業投資者要有不少於800萬元投資組合總值的規定,自2003年實施以來一直未有改變,隨着近年物業價格顯著上揚,有議員要求調高門檻以維持對投資者保障。據了解,香港證監會擬於明年檢討有關資產額水平,檢討後若有建議方案會進行市場諮詢。

證監會發言人回應時表示,對檢討專業投資者資產門檻沒有評論,只表示該會不時因應市場變化檢討其監管措施。

證監會早前向立法會提交有關擴闊專業投資者定義的修訂規則,在審議過程當中,部分議員對專業投資者的資產門檻表示關注,質疑在現行制度下未能有效保障投資者,要求當局盡快檢討及調高資產門檻,以確保有關水平能跟上市場變化。

有議員認為,2011年至2017年間綜合消費物價指數已上升2成,私人住宅樓價指數亦上升一倍,不少個人或法團因樓價大幅上升,卻因在換樓期間而誤成專業投資者,增加這些人士不受保障的風險,對他們不公平。

不過,代表金融服務界的議員張華峰認為,800萬元的門檻屬恰當,應予以維持。政府回應議員時認為,資產值是專業投資者制度的重要元素,市場亦已習慣,若要研究改動,必須作充分檢視,以及經過諮詢後才有基礎提出修改建議。

投資者學會主席譚紹興表示,個人專業投資者資產額沒有跟上通脹及香港股市等走勢,認為最少要調高五成以上,即門檻最少要達1,200萬元。提高資產額水平等如是收緊門檻,因為有資格成為專業投資者的人士會減少。他又預期券商會反對,因為現時很多投資者「輸打贏要」,「動輒就話要告券商,若他們是專業投資者,不容易告得入!」

證券業協會主席張為國指出,現時香港有關水平與海外市場相若,沒有合理理由需要更改,況且現時保障投資者措施已很足夠,相關的合適性規定亦嚴謹。他承認若專業投資者資格門檻愈高,對中小券商是雪上加霜。

有合規顧問說:「有錢不等如有知識。」除資產額之外,還須其他配套,包括要加強支持其是專業投資者的文件證明。

證監會現時規定除最低總值限額外,中介人在進行交易時,必須信納該投資者對有關產品具備所需知識及投資經驗。該會近年亦多次修訂,包括規定個人投資者,無論是專業投資者與否,在獲銷售某產品時,需先經過「認識你的客戶」程序及符合合適性規定,以及加強客戶協議條款等。

該會過往曾檢討專業投資者資產額,但大多回應者認為與其他市場比較,800萬元水平只是較澳洲及新加坡為低,但高於英國,而且若過度調高或會對香港私人配售活動造成不利影響,故一直維持有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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