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調整房地產政策,自有住房用於長租可不計入套數。
重慶市住房城鄉建委等部門周三發出通知,優化商業貸款住房套數認定,居民在中心城區以外區縣的新購住房,個人住房商業貸款僅將所在區縣的住房納入套數核查範圍。
居民將存量住房盤活用作保障性租賃住房和長租房,該套住房租賃合同已備案,且取得保障性租賃住房認定書或長租房承諾,可不納入家庭住房套數計算;原則上一個家庭只核減一套。
同時,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從今年11月11日起,未來半年內到期的房地產融資,可在原規定基礎上多展期1年。
已出讓地塊按照合同約定應在明年1月31日前交款,但企業未能按期支付,交款期限可順延3個月,期間不計徵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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