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28日 星期五

中央拍板房產稅試點 重慶上海今開徵

文匯報

香港文匯報訊(本報記者 張蕊、孟冰、周逸重慶、上海報道)國務院常務會議同意在部分城市進行對個人住房徵收房產稅改革試點,具體徵收辦法由試點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從實際出發制定。重慶和上海27日晚上分別宣布28日起,正式啟動房產稅開徵試點工作。重慶房產稅稅率最低為0.5%,最高為1.2%。而上海房產稅適用稅率暫為 0.6%。(細則見另表)

 27日晚,記者從重慶市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得知,重慶房產稅徵收對象以高檔住房為主,徵收稅率最低為0.5%,最高為1.2%。

渝高檔住房列徵收範圍

 重慶市長黃奇帆表示,重慶房產稅的徵收對象分為三種:一是獨棟商品住宅,包括存量與增量在內都收稅;二是個人新購的高檔住房,指比主城新建商品住房建築面積成交均價高兩倍的房子;三是針對重慶沒有戶籍、沒有工作、沒有企業,但是到重慶買房子的人群,從第二套房起,不分普通、高檔,一律徵收房產稅。

 黃奇帆稱,重慶房產稅徵收將以房產交易價為徵稅基數,三、五年以後可能會採用評估估值的方法。稅率方面分三個等級,比主城新建商品住房建築面積成交均價高出3倍以下的住房,徵收稅率為0.5%,高出3至4倍收1%,4倍以上收1.2%。黃奇帆還指出,如無存量商品住宅,在重慶買首套獨棟商品住宅和高檔住房可以抵扣。其中存量獨棟商品住宅抵扣基數是戶均180平方米,高檔住房為戶均100平方米。

 按照這樣的稅率,重慶今年超過9,941元(人民幣,下同)/平米的房價就進入收稅範圍,1.5萬元/平米就按1%的稅率收稅;2萬元/平米是1.2%。

徵稅所得全投入建公租房

 黃奇帆說:「政府徵收的房產稅將全部用於公租房建設。但是大家千萬不要以為我們造公租房需要巨大的資金圖行天下,手裡沒有錢,想老百姓的錢就收房產稅,這是兩碼事。現在我們收房產稅其實象征性大於實際意義,我估計今年我們也就是能收1.5億左右,這個量不大。」

 有關專家向香港文匯報記者表示:「此次重慶房產稅沒有把普通老百姓的住房作為徵收對象,更多考慮的是民生問題,同時對市場也非打擊而是規範作用,對於全國市場而言更多的是一個示範作用和實驗作用。」

 重慶大學教授蒲勇健向香港文匯報記者表示:「重慶是中國『統籌城鄉發展』的直轄市,此次開徵房產稅,並不是為了打壓房地產業,而是為了引導房地產商開發適合重慶市情的房產項目。」

滬居民購第二套房需繳稅

 與此同時,上海市政府27日晚正式公布《上海市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徵收房產稅試點的暫行辦法》。據了解,上海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購且屬於該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購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和非上海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購的住房,被列為此次房產稅改革試點的徵收對象。

 對於房產稅計稅依據方面,為參照應稅住房的房地產市場價格確定的評估值,評估值按規定周期進行重估。試點初期,暫以應稅住房的市場交易價格作為計稅依據。房產稅暫按應稅住房市場交易價格的70%計算繳納。

 對於適用稅率方面,上海市的適用稅率暫定為0.6%。應稅住房每平方米市場交易價格低於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銷售價格2倍(含2倍)的,稅率暫減為0.4%。

 稅收減免方面,上海市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購且屬於該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合併計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積(指住房建築面積)人均不超過60平方米(即免稅住房面積,含60平方米)的,其新購的住房暫免徵收房產稅;人均超過60平方米的,對屬新購住房超出部分的面積,按本暫行辦法規定計算徵收房產稅。

 不僅如此,上海還對房產稅試點徵收的收入用途做出明確規定:房產稅試點徵收收入將用於保障性住房建設等方面的支出,以切實解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等民生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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